从司法裁判到增殖放流,看得见的生态修复成效——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从司法裁判到增殖放流,看得见的生态修复成效——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9月3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联合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安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科局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司法裁判为抓手,以增殖放流为实践,切实守护水域生态资源。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水库码头举行。在专业人员的现场指导与见证下,一批经过严格检疫、适配本地水域环境的鲢、鳙鱼幼苗被有序投放至库区水域。此次共计投放鱼苗约150万尾,总价值52027元。其中部分放流鱼苗,来源于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近期审结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案件被告人依照生效判决,通过增殖放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增殖放流既是补充渔业种群资源、修复受损水域生态的直接手段,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现生态环境实质性修复的生动实践。

活动结束后,五家参会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围绕非法捕捞防范管控、水域生态修复治理、跨部门联动协作等重点内容开展研讨,针对水域生态保护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共商处置对策、凝聚工作合力。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实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切实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与法治责任。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深化跨部门协同共治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健全生态修复效果监督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水域生态保护的法治化水平,携手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德钦  白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