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第11排

消失的第11排

一张去沈阳的车票和一个法律难题

近日,李女士从长春去沈阳,买的是动车复兴号13号车厢第11排的二等座。然而,站台上的她,等来的却是和谐号。

复兴号临时变成和谐号,这本来也没啥,车嘛,能坐就行。可上了车,李女士遭遇了一个法律难题:13号车厢,没有第11排!

火车座位从10排直接跳到12排,中间那段像被谁悄悄“偷走”了。她的座位不是被“霸座”了,不是被弄脏了,而是压根就不存在。这就算在法律圈友看来也是特别稀有、非常无语的问题:你所买的座位,在物理意义上根本不存在。

二等座秒变无座。车厢连接处站满了“同病相怜”的“难友”,或者说是“11排遗民”,据说可能还有一名孕妇。

更有意思的是那条退票短信——车都开出老远了它才姗姗迟来。等李女士看到“您可以办理退票”时,她站在两节车厢的接缝处,深刻体会到什么叫“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

站坐同价机制中的玄学

有人问:为什么无座票和二等座是相同的票价?同价不同权呀,民法典规定的公平原则呢?

12306的回答很有禅意:无座票全称是“无固定座位票”,和二等座属于“同一席别、同一等级”,所以同一价格;无座乘客上车后,可以坐二等座,只要这个座位是空着的。

归纳起来:你出相同的钱,可能买到不同座位的票,拼运气;你买的是同等级的票,至于坐不坐得着,看缘分。所谓公平,铁路提供的是公平的起点,却不保证都有座位。

平心而论,这个定价机制并非全无道理。

第一,成本原理。你买的是“位移”,而不是“座椅”。把你从长春运到沈阳,铁轨磨损、电费、司机的工资、工人的辛劳,一点都没少。你站着,火车也不省电。从成本角度,坐和站确实该同价。

第二,防止套利。从管理学看,要是无座票打折,聪明的乘客都会先抢便宜的无座,再上车占空座。复兴号座位上方还有红绿灯导航呢,绿了就坐,红了就让。据说,同价是一堵简陋但有效的防火墙。

第三,筛选刚需。愿意花同样的钱但接受无座的人,是真着急的人。高峰期把运力留给更需要的人,好像真没毛病。

问题是,乘客花钱买的从来不是成本,是权利。

二等座买到的是“这个位置归我两小时”,而无座买到的是“概率”。同样的钱,一个买确定,一个抽盲盒——这个盲盒大概率开出的是“欢迎下次惠顾”。

更微妙的是,一般而言,无座票只在春运、节假日这种运力最紧张的时候才会有人购买。也就是说,它恰恰出现在你最没得选的时候。“要么站着走,要么别走”。这不叫自愿消费,这叫别无选择之时的含泪成交。

日本铁路给出了反例:自由席(无固定座位)比指定席便宜。“站着的哲学”是可以明码标价的,只是我们还没标。

法律怎么看:这次真不是你运气不好

很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铁路是老大,忍忍吧”。但民法典表示:不能惯着“老大”。

客运合同什么时候成立?出票那一刻。你在12306上“叮”的一声支付成功,你和铁路之间的合同关系就成立了。定好的车次、时间、座位号,白纸黑字或电子记录,全都是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820条写得明明白白: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乘客。

座位没了,就是违约,板上钉钉,没有商量。因为,第11排座位不是被大风刮走的,是铁路自己把车换了的。

违约了怎么办?民法典指了几条路:退票、减收票款、改乘、赔偿损失。

然而,最精彩的一幕出现了——由定价和法律联手打造的黑色幽默:法律说,服务降级了,要“减收票款”,可无座和二等座同价啊!减收多少?零元吗?

因为“站坐同价”即二等座与无座同价,“退差价”这个法定救济,在数学上等于什么都没退。立法者写下这条时,预设市场上会有价差,结果定价者一视同仁,直接把法律的救济堵了个严实。

这就好比法律说"打折商品缺货要补差价",结果这家店所有商品一律原价,只能“补个寂寞”。

当然,乘客还可以要求全额退票、改乘其他班次,真有实际损失也能主张赔偿,不过这些损害赔偿法律上设有可预见性规则(民法典第584条)之类的限制,而不包括“过于遥远的损害”。

此外,精神损失也别提了——尽管民法典第996条开了口子,但你这情况显然不在法条规范的空间。李女士站了一路的腰酸背痛,可法律暂时无法为此标价。

什么时候可以原谅铁路

说句公道话,铁路也不是每次都该挨骂。

比如地震了、洪水了、车体突然故障了——安全永远大于舒适。这些情况下,临时换车,天经地义,乘客不但能理解,还应该点赞。毕竟谁也不想在有隐患的车厢里,坐得太舒服。

但有两个细节还需考虑:

第一,“车体故障”的缘由。要是源于平时检修不上心、维护走过场,那既不是不可抗力,也不是意外事件,而是失职,照样得赔。

第二,“车体故障”的后续。就算换车有一万个正当理由,“通知”和“安置”的义务一丁点都不能少。民法典第820条说得清楚,出现不能正常运输的情形,承运人要“及时告知”并“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即根据乘客要求安排改乘或退票。

也就是说,哪怕天塌了,铁路也有义务及时告诉乘客,“座位没了”,而不是等你站在车厢连接处干着急的时候,才慢悠悠发一条“亲,您可以退票哦”。

所以正确的批评姿势是:换车?可以理解。但换车信息票务系统不同步、现场没人管、退票短信像“前任的道歉”一样迟到?这不行。 态度满分,动作零分,不如态度零分,动作满分。

几点认真的建议

玩笑之余,说点正经的。

第一,赔偿自动化。单个乘客为几百块钱去打官司,成本上完全不划算——而这恰恰可能是铁路缺乏改进动力的原因——违约不痛。不妨学学欧盟管航空公司的思路:延误、降级按里程自动赔付,不用申请,无需扯皮。铁路完全可以规定:因承运人原因导致“席位消失”的,按票价金额的一定比例自动退款到账。信任不是靠道歉建立的,是靠“确定会赔”。

第二,让无座票有明码标价的尊严。无座打个折扣,配合复兴号的红绿灯执行“见红必让”。价格把权利说清楚了,法律的“减收票款”也就有了参照。定价改革和法律责任,本来就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第三,让系统学会说话。航空公司在机型变更时会自动重排座位并推送通知,甚至还要反复通知或提醒。从技术上讲,铁路的调度系统和票务系统也应该做得到。做不到的唯一解释是:不做,也没啥代价。

展望未来

“消失的第11排”会修好吗?大概率的剧本是:道歉,改进,然后大家等下一次。

但是,对一个每天运送庞大数字乘客的铁路系统而言,真正的考题从来不是“会不会出问题”——会,一定会的——而是出现问题之后,让乘客自认倒霉地消化掉,还是系统自己掏钱、自己改进消化掉。

选前者,每次意外都是新闻;选后者,意外就只是意外。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 侯国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