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人民法庭:上门蹲守寻当事人 巡回调解促案结事了

新疆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人民法庭:上门蹲守寻当事人 巡回调解促案结事了

近日,新疆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人民法庭立足辖区乡村实际,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外出务工人员传唤难、送达难的现实问题,下沉村组开展巡回调解,成功化解马某诉白某民间借贷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案情回顾

2026年7月29日,马某将白某诉至恰夏法庭。经查明,白某曾向马某借款5000元,双方口头约定,由白某以提供开车播种劳务的方式抵偿案涉欠款。约定达成后,白某并未实际履行劳务抵债义务,所借款项迟迟未能清偿。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发现白某长期在外务工,工作流动性大,居无定所,多次尝试联系均无法有效对接,案件送达工作陷入停滞。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避免案件程序空转,承办法官与书记员根据原告提供的住址线索,前往被告住所地实地送达。抵达现场时被告家中无人,办案人员结合务工群众的作息规律就地蹲守,终于等到外出务工归家的白某。

找到被告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与原告马某取得联系,就地启动巡回调解。调解现场,承办法官梳理案件事实,核对相关证据,向双方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双方权利义务。既向被告讲明应当依法履行还款的法律责任,也充分倾听双方现实难处,法理情理并重开展疏导工作。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原被告充分交换意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就还款事项确定调解协议,于2026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法官分享

恰夏人民法庭辖区存在面积广、外出务工群众较多的特点,不少当事人难以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法庭坚持矛盾就地化解理念,持续完善巡回审判、上门调解工作机制,走出法庭、下沉村组,破解务工群体应诉难、传唤难的现实痛点,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讼负担。

下一步,塔城市人民法院恰夏人民法庭将持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司法办案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灵活运用就地解纷模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助力乡村治理提质增效。(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