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跨度长达数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源于2017年,包工头胡某在给户主装修期间,在龙井市某灯具店赊购了价值28000元的豪华吊灯。此后,灯具店老板多次催要货款,胡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无奈之下,灯具店老板将胡某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胡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随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胡某,要求其前往法院接受约谈。然而,胡某心存侥幸,长期隐匿在异地,拒不到院配合工作,企图以此逃避债务。
面对僵局,执行干警果断依法冻结了其名下账户,日常生活消费受到严重限制的胡某不得不主动现身,来到龙井法院接受约谈。但在约谈室内,胡某依然态度消极,声称没有钱可供执行。执行干警早已掌握其名下有一辆大众牌轿车的财产线索,正巧胡某开此车来到法院,干警当即严肃告知胡某,若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扣押该车辆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用于抵债。
眼见要扣车,原本坚称没钱的胡某瞬间转变了态度,表示自己能凑出21000元现金。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执行干警当即陪同胡某返回其住所取钱,并当场交付了21000元现金。鉴于其诚恳悔过并积极筹措款项,申请人一方也表示谅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胡某保证剩余7000元欠款于2026年年底前全部还清。
案件执结的背后,既有强制措施的刚性震慑,也有释法说理的柔性引导,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足用好执行手段,努力让每一份生效裁判都能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