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检察力量让河洛文明重焕光彩

洛阳检察力量让河洛文明重焕光彩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洛阳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十三朝古都、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是隋唐大运河的中心、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5000多年文明史、4000多年城市史、1500多年建都史,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有世界文化遗产3项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处,不可移动文物9000余处。厚重的文化积淀、独特的资源禀赋,使这座古城处处浸润着历史底蕴。

2025年5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洛阳龙门石窟考察时强调,“要把这些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洛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洛阳的历史文化特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切实守护河洛文明根脉,全面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

2024年6月,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无人机航拍巡查福昌阁消防安全隐患(王朱明  摄)

深化检察一体办案

凝聚多方保护合力

崤函古道作为贯通古代“两京”——长安和洛阳的核心交通要道,是丝路文明东传西播的路段,镌刻着千年岁月,承载着丝路风华。沿线留存古城址、古建筑等文化遗产288处,遗产类型丰富,价值内涵深厚,是镌刻河洛文明、彰显中华文脉的珍贵瑰宝。

然而,分布在古道沿线的文化遗产却曾在岁月侵蚀和人为影响下遭遇保护困境。崤函古道洛阳段因覆盖区域广、遗产点位分散,有的文化遗产甚至深藏于田野乡村,存在保护力量薄弱、监管覆盖不足等短板,出现古遗址取土、保护范围内存在违章建筑、文物保护标识缺失、管护责任缺位等问题,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面对数量众多的文化遗产,如何开展调查、如何推动保护,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难题。“崤函古道洛阳段文化遗产带属于典型的线性文化遗产,具有历史跨度大、地域范围广、遗产类型多样的特征,必须坚持系统保护理念,发挥检察一体优势,由点及面推动整体保护。”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封勇提出办案思路。

2025年3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系统部署,抽调古道沿线基层检察院、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业办案团队成员等,组建4个办案组一体履职,通过实地踏勘、入户走访、文献溯源、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开展全方位调查,梳理出3类15项问题,为精准监督筑牢基础。

为科学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召开论证会,研判科学保护利用措施,并结合论证意见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文化遗产带保护工作进行系统规划,协同相关部门系统整改。同时,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强化线索分析研判,注重不同层级监督,指导相关县(区)人民检察院立案11件,形成“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监督闭环。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专题报告形式主动向党委报告,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市政府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在多方协同推动下,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高标准编制古城遗址保护规划,完善“三防”措施,指导县(区)职能部门对4处古遗址地点进行考古勘探确认,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录入;县(区)相关部门投入资金330余万元,拆除违法建筑两处共1000余平方米,对13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科学修缮,完善文物保护标志牌9块,督促清理2000余平方米占地杂物,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从“单点整改”向“整体保护”转变。

2025年3月,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跟进监督黄公广济桥整改情况(张拓  摄)

靶向监督预防保护

筑牢古建安全屏障

洛阳市宜阳县韩城镇的福昌阁,原址为隋代帝王行宫福昌宫,现存明代建筑经清代修葺完善,建于30米高台之上,双层垂檐双脊搭连歇山式结构,是研究隋唐、明清高台古建筑营造技术、帝王行宫规制的宝贵实物,于2019年10月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绵延五百余载的福昌庙会于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开启,八方群众云集于此,是豫西地区极具影响力的民俗文化地标。庙会期间人流集聚、明火集中,因缺乏配套消防设施,加之古建通体木质、耐火性差,这座古建常年处于安全隐患之中。

2025年3月,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预防性保护理念,委托消防部门实地勘验,精准锁定风险症结:古建依托30米高台而建,周边民居密集,无专用消防通道,遇险应急救援难度大,电气线路不规范敷设,紧贴木质构件,殿前明火点位分散。同时,因缺乏消防预警、室内外消火栓等设施,多重风险交织叠加。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系统治理。

鉴于古建保护专业性强,宜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行业专家反复优化相关职能部门整改方案,成功争取上级拨付16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消防设施系统改造修缮。为筑牢整改过渡期安全防线,检察机关联动属地政府细化前置防控措施,在福昌阁大殿旁增设微型消防站及灭火器材。同时,落实人防举措,安排消防车定点值守,组织志愿者开展防火巡查,牢牢守住文物安全第一道防线。2025年12月,福昌阁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全面竣工,完成老旧电路标准化升级、消防管网铺设、智能预警及安防监控布设等系统化改造,多年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根除。

2025年4月,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场查看董家大院整改修缮情况(吕林烨  摄)

守护运河历史印记

修缮古桥再展风华

瀍河之畔的明代黄公广济桥,历经460余年风雨,是洛阳现存年代最久远的石拱桥,更是见证大运河兴衰变迁的水工古迹,具有极高的建筑艺术价值、石刻研究价值与历史文化价值。

2024年10月,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由于缺乏系统性、专业化管护,加之历史遗留问题累积叠加,这座古桥长期遭受多重侵害。多条电力、通信管线通过钻孔加装膨胀螺丝的方式横跨桥体布设,长期外力施压影响桥体石砖结构稳定性;桥体石缝灌木丛生,加剧建筑结构老化破损;叠加桥下河道水体污染、环境脏乱等问题,文物本体安全隐患突出,历史风貌受到破坏。

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文物技术人员实地勘验、专业评估,精准溯源古桥结构破损、风貌损毁、生态破坏等问题成因;厘清属地政府、文化旅游等部门监管职责,牵头协调各权属企业、职能部门,召开现场推进会,逐一对账,清零隐患。最终彻底拆除横跨古桥的废弃管线,规范管线布设方式,开展桥体植被清理、河道生态整治,全方位修复古桥及周边生态环境和人文风貌。

2024年11月9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白河镇下寺村,千年银杏林满树金黄,装点着秀美山村,描绘出一幅醉美秋色图(视觉中国  供图)

凝聚合力协同共治

精准监督守护遗珍

洛阳市老城区的建城史可追溯至公元前1042年的西周时期,辖区文物古迹众多,如洛邑古城旁的董家大院便是清代河洛民居建筑的典型代表。这座拥有200余年历史的五间四进院落,结构完整、规制古朴,曾是老城历史街区的标志性古建。经年累月的风雨冲刷与长期管护缺位,让这座古院日渐破败,陷入濒临灭失的困境。经初步调查后,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立案。

面对古建保护专业性强、修复难度大等难题,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洛阳市考古研究院研究员以及河南科技大学具有文物、建筑等专业背景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文物受损程度、亟须修复的点位等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从历史风貌协调性、结构安全稳定性、材料工艺适配性等角度提出多维度、建设性的专业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科学修缮方案。经过两年努力,董家大院修缮工程全面竣工,原汁原味保留了清代河洛民居的建筑肌理与古朴风貌。

嵩县山林广袤、生态优越,尤以白河镇千年银杏林群落最为知名,是享誉中原的生态名片、乡土符号。2022年6月,部分人大代表向嵩县人民检察院反映,由于管理不到位,县域部分古树存在标识缺失、枝干枯萎、根部裸露、人为刻画等问题,众多珍稀古树常年处于“带病生长”状态。

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古树保护治理工作,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梳理古树名木保护线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实地调查。检察技术人员通过无人机遥感定位等手段,克服地形复杂多样的困难,快速完成全县24207株古树名木排查工作,精准锁定165株问题古树,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一树一策”精细化管护措施,全面完成树牌更新、护栏修复、枯枝复壮等整改工作,根治古树保护各类顽疾。如今,嵩县千年银杏群落重焕生机,千年“银杏王”入选洛阳十大最美古树,县域古树名木保护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乡土文脉与生态底色得到双重守护。

2023年10月18日,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建华在该县国家级传统村落甘泉村实地走访,与村民共同探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徐玉清  摄)

坚持“诉”的监督刚性

保护传统村落安澜

传统村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乡土记忆,属于不可再生文化资源,是历史文化遗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甘泉村古称“碗窑岭”,位于洛阳市新安县北冶镇,地处豫晋古道要冲,依托黄河沿岸瓷土资源与紧邻大运河枢纽洛阳的漕运之便,宋元时期成为豫西地区最主要的日用陶瓷生产地,系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洛阳段)特色展示点,2016年被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村中现存宋元时期窑址2座、明清时期窑址103座、制瓷废匣钵建造的特色民居936间。2024年11月初,新安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甘泉村村落建筑多为土木结构,村内大量干草、废弃秸秆等易燃物集中连片分布,部分区域留有焚烧痕迹,加之配套消防管网、消防栓等设施无法使用,使得整体防护体系形同虚设。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规划等方式,查实属地政府监管履职缺位问题,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但经检察机关多次跟进监督,并委托消防专业人员评估,属地政府并未对甘泉村消防安全开展实质性整改,隐患持续存在。

面对公益持续受损的情形,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请示后,坚持当诉则诉,于2025年6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属地政府依法履行对甘泉村消防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职责。案件起诉后,属地政府正视履职短板,对村内消防泵房、1800米消防管网和12处消防栓等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并全面清理易燃物。经检察机关、法院联合人民监督员共同现场评估,确认长期困扰古村保护的安全顽疾已得到根治。检察机关结合整改情况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属地政府未依法履职行为违法,以司法刚性压实监管责任,彻底消除古村消防安全隐患。

2025年5月,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豫西舞狮代表性传承人(王晓洪  摄)

践行检察初心使命

赓续千年古都文脉

近年来,洛阳市检察机关紧扣文化强国建设重大部署,立足洛阳千年古都文化资源禀赋优势,依法履职,以打造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全国品牌为目标,持续强化监督、对外协同、擦亮品牌,使洛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组建专业团队,夯实办案力量。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办案团队主办市分院,在履行全省专业办案团队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全市两级检察院办案力量,组建全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业办案团队,形成一体化专业队伍保障。通过深化“培训 +办案+研究”立体化精准培训模式,以案代训、以训促研、以研提质。在专业办案团队的引领下,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2件,办案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有力推动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效、规范化开展。

聚焦机制建设,强化对外协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政协、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共同制定《关于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政法工作协同联动的实施意见》,在线索转化、效果评估、落实反馈等方面形成合力。全市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洛阳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文件15件,形成“行政+检察”工作合力,依托协作机制,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7件,构建双赢多赢共赢协作模式。积极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士860人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或“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33件,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支撑,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守护历史文化遗产。

聚焦品牌建设,打造特色亮点。以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为目标,形成了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河洛益心”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基层检察院“益起遇涧 检护工遗”“益·美河洛”“湖山名木 益护嵩州”等特色品牌为核心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品牌矩阵。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培育为引领,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理念,9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5件案件入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创新宣传载体、拓宽传播维度,立足鲜活办案实践,精心打造《假如国宝会说话·回家》《检绘国风·中国馆》《古韵流芳·诗脉山河》等优质融媒体作品,连续三年在全国两会期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磅推送。

千年古都文脉绵长,河洛文化薪火相传。下一步,洛阳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依法履职、强化监督,以法治手段破解文物保护治理难题,用心守护河洛文明瑰宝,奋力打造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洛阳样板”,为赓续千年古都文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更大检察力量。(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郭永梅 孟文)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7月下(总第230期)系列报道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