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南关法院:晚辈式调解消融邻里隔阂

吉林长春南关法院:晚辈式调解消融邻里隔阂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妥善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均为年过六旬老人,因楼道堆放物品引发矛盾,口角之争演变为肢体冲突,一纸诉状将昔日邻里推上法庭。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放下法槌走近群众,用家常话语消融隔阂,既解开法律上的“法结”,更抚平当事人心里的“心结”。

事情的起因,是一只放在楼道的砂锅。2026年6月4日清晨,小区业主张阿姨发现放置在七楼楼道缓台的砂锅遗失,怀疑是保洁员王阿姨清理楼道时拿走,二人随即发生激烈口角。争执过程中,张阿姨使用扫把致使王阿姨身体受伤。事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张阿姨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事后王阿姨诉至南关法院,主张由张阿姨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五千余元。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秦童围绕案件细节逐一核实。王阿姨当庭郑重说明,自己并未拿走张阿姨的砂锅,张阿姨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质证阶段,张阿姨对医疗票据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以缺少伤情诊断书为由,对部分就医费用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同时对已67岁仍从事保洁工作的王阿姨主张误工费一事不予认可。

承办法官观察到,双方此前并无深仇大恨,老人之间的纠纷,很多时候争的并非赔偿金额,而是心里的一口气。如果简单机械下判,一纸文书虽能厘清责任,却难以消解双方的情绪对立,邻里之间的隔阂或将持续。

为此,秦童走下审判台,以晚辈的姿态坐到两位老人身旁,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双方的倾诉与委屈。面对王阿姨,法官细致释明侵权责任划分规则,客观分析证据认定、诉讼周期等现实诉讼风险;面对张阿姨,法官充分理解物品遗失后的愤懑情绪,同时讲清冲突与就医支出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无严重伤情诊断反而会影响赔偿数额的法律逻辑。

法理融于情理,言语化解怨气。经过耐心疏导,两位老人情绪逐步平复,均愿意各退一步协商解决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阿姨一次性向王阿姨给付赔偿款35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亦由张阿姨负担。调解协议签署完毕,张阿姨丈夫当场完成款项给付,案件实现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一直以来,南关法院始终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把司法为民落到每一件民生“小案”之中。用接地气的沟通方式换位思考,兼顾法理与情理,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