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法治副村长绘就乡村善治新图景

包头市东河区法治副村长绘就乡村善治新图景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聚焦乡村法治建设本土人才培育,在辖区各村培育法治副村长(副主任),通过选贤、育能、履职全链条发力,把乡土能人转化为法治骨干,以“身边人讲身边法、身边人解身边事”的乡土模式引领乡村法治新风,把矛盾化解、普法宣传延伸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走出了一条接地气、有温度、见实效的乡村法治建设路径。

东河区坚持“本土选、本村用”的培育思路,将老党员、村支书等村里威望高、口碑好、情况熟的本土群体作为核心培养对象,精心遴选培育49名法治副村长(副主任),这支队伍土生土长扎根乡村,常年参与村级事务,既熟知村情民意、深谙邻里相处之道,又在村民中具备天然的号召力与信任感,让法治工作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推动乡贤“威望优势”转化为“法治能力”,东河区搭建系统化培育平台,定制专属培训课程,采取“区级统筹、分层施教、学用结合”模式开展常态化培训。培训内容紧贴乡村治理实际需求,一方面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地界、民间借贷等村民高频关切的法律问题,用真实案例拆解法条、以通俗语言解读规定,补齐法律知识短板。另一方面侧重基层实务能力提升,通过理论授课、案例研讨、现场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针对矛盾纠纷调解技巧、村级事务法律风险识别、基层普法宣传方法等方面,补齐本土乡贤法律知识短板,全面提升队伍的法律素养和基层治理实操能力,让大家既守得住乡土情理,又拿得出法律依据,真正成为乡村里懂法律、会调解、善宣传的行家里手,成功实现从“有德望的村里人”变身“懂法律的明白人”。

法治副村长(副主任)是村级普法的“主力军”,49名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充分发挥“知民情、熟民意”的天然优势,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成为乡村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跳出“念文件、读法条”的传统模式,把法治课堂搬进村民大会、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唠家常式”普法,用乡音方言讲身边事、说身边法,把反诈防骗、赡养继承、土地流转等实用法律知识融入日常闲谈,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引导广大村民从“被动听法”转向“主动学法”。

“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远,现在法治副村长经常来家里聊天,讲的都是我们身边事,不知不觉就懂了很多法律知识。”村民们纷纷表示,现在遇到问题,会去找法治副村长咨询。

沙尔沁镇章盖营子村村民张某与张某某系同胞兄弟,张某某因院外养殖羊群需要,在村集体公共区域擅自修建大门,不仅引发了兄弟间的争执,还严重影响了张某正常出行,邻里矛盾日益凸显。

经沙尔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初步核查,案涉争议区域权属归村集体所有,兄弟二人均无土地占有、使用及处置权。法治副村长第一时间摸排掌握纠纷线索,主动靠前介入,联动镇调委会开展专项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治副村长立足本土乡情、熟稔村规民约,配合调委会实地踏勘现场、核对村集体权属资料,明确争议区域为村集体公共用地,双方均无私自占用、处置权利,厘清事实边界与法律依据。同时,以“亲情为纽带、法律为底线”,耐心开展情绪疏导、情理劝导,用乡音讲法理、用案例释法条,化解兄弟对立情绪,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互谅互让,结合村庄规划、养殖实际和群众出行需求,广泛征求村集体意见,依法依规拟定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起亲属权属纠纷成功化解。

面对农村多发的赡养、家庭邻里矛盾,法治副村长入户走访,兼具法律专业性与乡土公信力,情理法理相融、沟通更接地气,有效破解基层调解难题,大幅提升基层矛盾化解质效,以精准法治服务护航乡村和谐稳定、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君怡 通讯员 段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