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肉牛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肉牛买卖合同纠纷

为护航涉农产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高效调处一起肉牛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坚持法理相融、柔性解纷,既保障农牧民合法收益,又为小微经营主体纾困减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经查,本地肉牛养殖户(原告)与牛肉销售商户(被告)签订供货合同,原告依约交付全部肉牛后,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博乐市人民法院,主张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

该案事实清楚、权责明确,被告对欠款事实无异议,双方争议聚焦于还款期限与逾期利息承担问题。为避免机械判决激化矛盾、影响小微企业经营,承办法官采取双向调解模式开展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博乐市人民法院法官向被告严明合同履约法律责任及失信后果,督促其主动担责;同时引导原告体谅商户经营困境、适度让利。经耐心调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结清剩余货款,原告自愿放弃逾期利息,纠纷高效化解。

本案是博乐市人民法院护航涉农经济、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的生动实践。柔性调解既保障了农牧民合法权益、规避执行风险,又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同时以案释法,强化市场主体契约与诚信经营意识,规范辖区商事交易秩序。

下一步,博乐市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乡村振兴司法需求,深耕前端纠纷化解,以精准司法护航涉农产业发展、涵养诚信营商风尚,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恽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