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乌拉斯台人民法庭:深夜调解“不打烊” 司法温情化民忧

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乌拉斯台人民法庭:深夜调解“不打烊” 司法温情化民忧

司法为民无时限,暖心调解护民安。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乌拉斯台人民法庭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打破办案时间限制,高效实质性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2025年4月10日,努某因资金周转所需,向库某借款50000元,双方达成口头借款合意,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还款期限至2026年4月。库某当日足额交付借款资金,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借款到期后,努某未能按期足额还清欠款,仅在2026年5月偿还部分本金,剩余25000元本金未予清偿。事后,双方就剩余欠款及逾期利息问题多次私下协商,但因利息金额争议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库某自行催款无果后,于2026年7月向乌拉斯台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尝试联系努某,均无法取得联络。经向其家属及当地群众了解得知,努某每年夏季需前往夏草场放牧,山区通讯信号薄弱,无法及时接收催款及涉诉相关信息。

2026年8月17日的夜晚,努某在接到家属转达的法庭通知后,到法庭配合处理案件。考虑到群众办事路途较远、往返不便,为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一次性彻底化解矛盾,法庭干警深夜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一边向原告客观厘清案件原委、说明被告特殊处境,一边向被告普及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告知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全程居中调解、公正协调。同时积极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摒弃对立情绪、化解争议分歧。在法庭干警的细致疏导与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由努某一次性清偿剩余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共计25500元。

协议达成当晚,努某当场通过转账方式足额付清全部款项,库某现场核对收款无误。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再无任何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辖区牧民季节性转场、通讯不便的地域特点,法庭摒弃机械办案模式,坚持柔性司法、为民司法,打破时间壁垒,深夜为群众化解民生纠纷,用实实在在的司法举措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下一步,尼勒克县人民法院乌拉斯台人民法庭将持续立足基层审判职能,深耕矛盾源头治理,优化便民利民司法举措,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扎实的司法工作守护辖区邻里和睦与社会稳定。(吐林阿依·努尔达乌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