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不刑不罚”盲区 做实“错责相当”监督

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为切实打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堵点,坚决杜绝“不刑不罚”监管空白,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以精准检察监督补齐执法短板,对交通肇事情节轻微不起诉案件跟进行政追责,依法督促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真正实现有错必纠、罚当其错、错责相当。

厘清权责边界:相对不起诉绝非“免责金牌”

2025年8月,甲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家人沿京拉线行驶时,与前方乙某驾驶的无号牌轮式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乙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甲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经查,事故发生后,甲某主动留在现场、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涉案事实,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考量该案系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轻微,且甲某具备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2026年3月26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甲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明确指出,相对不起诉是刑事层面的宽严相济裁量,并非违法行为的“免责金牌”。甲某的行为已符合刑事犯罪构成要件,即便免予刑事追诉,其交通违法的事实客观存在,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绝不能出现“刑事不追责、行政无人管”的治理断层。

深挖处罚依据:精细审查划定“追责标尺”

为坚决破除“不刑不罚”的执法误区,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跟进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全程严格落实可处罚性原则,多措并举压实行政监管责任。

在精准核查责任边界方面,办案干警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全套证据,重点核查涉案行为是否违反道路交通行政法规、是否存在明确行政处罚依据、是否超出行政追责时效,清晰划分刑事不起诉与行政违法责任的界限,为后续追责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在审慎研判可处罚性方面,统筹考量事故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认罪悔罪表现、赔偿谅解情况等多重情节,精准甄别应当处罚、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既不过度追责,也不纵容违法,严格恪守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

府检联动破壁:依法吊销驾照补齐“执法短板”

针对案件法律适用、执法标准、追责尺度等关键问题,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公安机关开展双向沟通会商。在“府检联动”机制下,双方凝聚执法共识,明确相对不起诉仅为犯罪情节轻微的程序性从宽处理,绝不否定涉案行为的违法属性。

经充分研讨,公安机关完全采纳检察意见,依法对甲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彻底补齐了追责短板,打破了“刑行脱节”的壁垒。

高质效履职:打通闭环夯实基层治理效能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此次个案监督,既严格落实了轻微犯罪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司法政策,又坚决守住了行政执法底线,有效破解了行刑衔接中行政责任追究“悬空”难题,实现了司法宽宥与执法惩戒的有机统一,达到了“宽严有度、罚当其责”的良好治理效果。

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坚持以案促治、以监促改,不断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打通法律监督闭环,以高质效检察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夯实基层治理效能,用心用情做实“检察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陈嘉欣 通讯员 郭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