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法院:庭长牵头强统筹 精准把脉促提升

2026年以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庭局长牵头、定期召开、常态运行的庭务会制度,以庭室统筹部署、精细管控、蓄力提升,加强团队作战能力,压紧压实庭室主体责任,推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激发审判执行工作内生动力。

珲春市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庭长切实发挥统筹引领、示范带动、调度落实核心作用,坚持定期常态化召开庭务会,全面掌握本庭案件办理进度、节点管控、质效态势与人员履职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调度准。

庭务会上由庭长第一时间传达上级法院审判质效指标要求、司法改革部署及本院重点工作安排,逐项解读政策精神、明确执行标准、细化推进举措,确保上级精神直达一线、落地见效。同时,围绕案件审限管理、文书质量、庭审规范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任务,合理调配力量,健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庭务会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听取法官干警在办案流程、业务衔接、实务操作中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堵点难点,现场研究解决方案,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通过常态化庭务会商,法官干警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持续增强,实现庭室工作能动运转、高效推进。

下一步,珲春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把庭务会作为抓管理、带队伍、提质效的重要抓手,以庭长统筹带动全员尽责,以规范运行促进工作提升,不断夯实审判管理基础,全力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以过硬业务能力服务全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赵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