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学生违纪罚站是否属于体罚?”“学生体表出现不明伤痕,学校能否仅通过内部调解处理?”近日,在彭阳县全县教师法治教育讲座上,一连串来自一线教学的尖锐提问,让这场针对职业法律风险的警示教育课直击痛点、格外“解渴”。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防范校园安全及师德失范风险,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受邀走进校园,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带来了一场深刻的法治专题讲座。
以案释法明界 破解履职困惑
针对一线教师在日常管理中面临的棘手问题,检察官紧扣民事责任、刑事红线、强制报告、临界预防四大核心模块,结合司法办案中的真实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执法指引。合法教育惩戒与体罚虐待的界限在哪里?正常师生交往与越界接触的分寸如何把握?检察官结合身边案、身边事逐一作答,把教师履职中容易模糊的法律边界一条条讲清说透,有效破解了教师们在学生管理中的困惑与迷茫。
打破思维定势 压实强制报告
讲座重点强调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硬性规定”。检察官明确指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线索时,学校内部调解只能作为辅助处置手段,绝不可替代强制报告法定义务,任何形式的瞒报、迟报侵害线索均属违法行为。这一论述打破了部分管理者“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定势,为校园安全管理划出了清晰的“高压线”。不少教师感慨,今后要把法治思维融入班级管理和家校沟通,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及时发现并干预学生欺凌、网络沉迷等苗头性问题,当好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第一道“哨兵”。
常态长效共建 护航向阳生长
“以前觉得法律离课堂很远,今天才明白,每一件小事都连着法律。”讲座引发了强烈共鸣,各学校负责人纷纷表态,将以此为契机,完善校园安全巡查、线索上报、心理干预等配套制度,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法治教育不止于“一堂课”。下一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协作,推动教职工普法常态化、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侵害线索处置长效化,严把入职查询关口,让学校保护与司法保护同频共振,用坚实的检察力量守护每一个孩子向阳生长。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袁志芸 通讯员 郭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