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他们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使命。近年来,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深耕未成年人检察主责主业,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挽救并举”,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宽容不纵容”原则帮教迷途少年,用检察力度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用检察温度守护每一朵“向阳花”恣意绽放。

严惩涉未犯罪,筑牢司法保护“硬防线”
“侵害未成年人,不仅践踏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重摧残其身心健康,毁掉孩子的成长未来,更会对一个家庭造成难以愈合的重创。”在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庭审现场,公诉人义正言辞当庭陈述。
这是石首市检察院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日常缩影。办案中,该院严把案件审查关口,细致核查案件证据,依法精准提起公诉,以刚性司法严厉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潜在不法分子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在强化打击力度的同时,该院始终恪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严格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案件隐私保护等配套制度,最大限度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遭受二次伤害。同时,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全过程主动摸排被害人心理创伤、家庭经济困难等现实难题,同步联动开展心理疏导、多元司法救助,帮助受害未成年人抚平心理创伤,重新拥抱阳光生活。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家庭经济十分拮据。该院第一时间启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被害人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主动联动村委会、民政、教育等多个职能部门,为其申办低保待遇、落实贫困学生教育资助与学费减免政策,将一次性经济救助升级为长期稳定的长效帮扶机制,全方位为未成年人往后的学习、生活保驾护航。

挽救迷途少年,点亮回归社会“领航灯”
“检察官姐姐,我考上大学啦。”
“我也考上了。”
近日,石首市检察院干警在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签署谅解协议、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时,被害人小亮和嫌疑人小明分别告诉检察官。
受理该案时,石首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官敏锐地发现了该案的特殊性,嫌疑人与被害人均系高中在读学生,案件处理结果直接牵动两名涉案当事人的学业前途与人生发展。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权益、化解双方矛盾,石首市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积极联合司法所、学校开展调解,耐心释法说理、化解情绪,促成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实质化化解案件矛盾,石首市检察院依法对小明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两名涉案当事人也放下隔阂、努力学习,双双顺利考入大学。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石首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秉持宽容不纵容的原则,尽力为迷途少年铺就回归正途的通道。该院在办案中发现,部分涉罪未成年人因缺乏劳动技能和社会生存能力,在回归社会后屡屡“碰壁”,甚至陷入“涉罪—放归—再涉罪”的恶性循环。为破解帮教形式单一、就学就业困难等现实难题,该院联合石首市职教中心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依托基地优质教学资源,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系统化的技能学习与行为矫治,让迷途少年在学习技能、锤炼品行中重塑人生航向,帮助其摒弃不良习气、掌握生存本领,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真正实现“帮教一人、挽救一人、温暖一家”。

深耕法治教育,播撒知法守法“金种子”
酷暑七月、烈日炎炎,各乡镇暑期爱心托管班内气氛热烈。石首市检察院干警带来的法治小课堂,正精彩开讲。检察官以案释法、暖心叮嘱,孩子们踊跃举手、积极互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听懂法律、记住准则、学会自护。
石首市检察院始终坚信法治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学季,干警们走进辖区各中小学;寒暑假,则联合团市委入驻全市爱心托管班,实现法治宣讲时间与场所的全覆盖。在形式上,动画视频、宣传手册、以案释法、互动问答轮番上阵,力求多元生动;在内容上,紧扣防溺水、网络诈骗、交通安全、防性侵、防范校园欺凌等主题,做到因龄施教、精准定制。全年不断档,宣讲有温度,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每一步。今年来,该院已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二十余次,覆盖师生五千余人。

凝聚多方合力,织密未成年人“关爱网”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缺位、管教失当、关爱缺失等突出问题,石首市检察院精准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失职监护人正视监护责任、整改监护问题,今年已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同时联合石首市关工委、教育局、妇联等单位,针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宣讲,引导监护人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补齐家庭教育短板,从源头减少因监护缺失引发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权益受侵害问题,让家庭监护真正成为守护未成年人的坚实壁垒。
未成年人保护离不开多部门协同发力、需要全社会联动参与。石首市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棋牌室、酒店等重点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痛点难点问题,向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送达磋商意见书,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排查整改,严查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源头防控”升级。
该院还立足近三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系统梳理分析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型、案发特点、诱发因素、高发领域及治理漏洞,精准撰写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析报告,并组织召开检察开放日座谈会,邀请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等十余家单位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会,共商共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短板问题和务实举措,以实际行动汇聚起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

深耕立法建言,筑牢未成年人“法治盾”
2026年8月1日,《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构建起从行为干预、犯罪预防到回归帮扶的全链条法治体系,标志着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保障迈上新台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基层实践的滋养。作为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石首市检察院主动担当,将履职触角延伸至立法前端。通过法治宣讲进校园、线上问卷广覆盖、专题座谈深交流等形式,累计征集有效意见建议376条,让大量来自学校、社区、家庭的一线诉求被真实记录、有效传递,为条例的精准修订提供了鲜活的数据支撑。
正是基于这份扎实的民意基础,4月7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来到该院,就《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开展专项论证评估。座谈会上,荆州市、石首市两级人大与政府多部门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及基层一线工作者齐聚一堂,围绕条例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廉洁性逐项研讨,聚焦职能划分、家庭教育监护、执行细则等关键堵点深入剖析,结合基层治理实际提出多项接地气、能落地的修订建议。这场从立法机关到基层联系点、从制度设计到实践检验的双向奔赴,让条例的每一处条款都更贴近民心、更经得起检验。

从惩治犯罪到教育挽救,从法治宣讲到联动保护再到立法建言,未成年人保护的道路上,石首市检察院始终步履不停。未来,该院也将持续以《条例》为指引,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刚性司法护权益、温情司法暖童心,用心用情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成城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