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新伤交织难断 法官倾心调解终化干戈

人民法治网宁夏讯 近日,盐池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面对原告旧疾与新伤交织、医疗费用归属难辨、保险公司对鉴定结论存有异议等复杂难题,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理念,在庭前进行反复沟通、多次释法,最终促成三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1年5月某日晚,被告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338国道行驶时,与前方同车道原告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致高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高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高某在当地县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8万元,其中王某垫付8000余元,保险公司先行支付1.8万元用于救治。出院后,高某又因自身原有病症多次在市级、县级医院继续治疗。

经司法鉴定,高某构成十级伤残,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中,核心争议在于,原告先后多次住院,累计医疗费达7万余元,哪些属于本次事故直接导致的新伤支出,哪些系治疗旧病所产生?被告保险公司对费用关联性提出质疑,却拒绝申请参与度鉴定,导致事实认定陷入僵局。同时,保险公司对法院委托的伤残等级鉴定亦持异议,若简单下判,势必引发二次鉴定、重复诉讼,不仅加重当事人诉累,更将延误原告病情康复,影响各方正常生活。

面对“旧伤添新伤”的鉴定困局与对立情绪,办案法官没有机械坐堂问案,而是主动靠前,逐笔核对医疗票据、细致梳理病程记录,精准锁定争议焦点。第一次开庭后,法官耐心征询各方意愿,引导提出可行方案,但因矛盾激烈未果。第二次开庭前,法官再次组织三方进行“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历时近五个小时,逐项核算费用、逐条释明法律规定,既讲清长期诉讼的时间成本、经济负担和法律风险,也道明互谅互让、尽早赔付对恢复生产生活的现实益处。

最终,原告主动酌减部分诉请,二被告亦同意承担合理合法的赔偿费用,三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纠纷一次性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盐池法院干警赓续革命老区红色基因、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民初心的鲜活缩影。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把晦涩的法律关系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理”,把冰冷的证据规则融为有温度的“利益平衡”,真正做到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下一步,盐池县法院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以更实举措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以司法温度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盐池县人民法院 宋建军 通讯员 逯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