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

江苏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

2025年,江苏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41件1157人;今年1-5月,江苏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76件426人。在持续依法高压严打下,江苏禁毒斗争整体向好态势得到持续巩固。但从毒情形势看,涉案毒品仍呈传统、合成、新型毒品“三代并存”格局,国家管制的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成为主要涉案毒品种类,网络社交平台联络、电子在线支付、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相互结合成为贩运毒品犯罪新模式,毒品来源渠道更加多元,给毒品问题治理带来新的挑战。此外,滥用毒品诱发肇事肇祸、甚至暴力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面对禁毒斗争新形势,江苏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积极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参与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以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全省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全省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字当头、突出重点,依法严惩大宗毒品犯罪及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等犯罪分子,强化刑罚震慑作用。2025年,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率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平均值10余个百分点,缓刑等非监禁刑适用率低于全部刑事案件平均值20余个百分点。省法院对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超过1千克的狄某、丁某等4人分别判处死缓刑、无期徒刑,充分彰显人民法院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立场。同时,注重发挥财产刑作用,加大涉毒资产追缴力度,通过“打财断血”摧毁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基础。

坚持强化审判指导,精准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全省法院聚焦当前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替代滥用突出的涉毒问题,在办案中全面审查行为人的动机、目的,结合其涉毒经历、职业背景、获利情况等,综合分析判断,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确保精准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省法院持续深化调研指导,针对涉新型毒品案件证据审查、毒品折算、定罪量刑等开展调研分析,形成《新型毒品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等多份调研报告,并注重发挥裁判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培育典型案例,推动解决实践问题。编写推报的马某宇贩卖毒品、强制猥亵案等多篇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同时,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裁判文书评比等多种方式开展审判指导,推动全省法院新型毒品犯罪审判能力水平提升。

坚持落实惩防并举,强化青少年权益司法保护。全省法院持续加大青少年涉毒问题治理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向青少年出售毒品等犯罪行为,对涉毒犯罪青少年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强化教育、引导措施,切实保障青少年权益。省法院建立全省少年法庭心理咨询专家库、社会工作组织库,指导全省法院用好儿童心理专家和专业社工,为涉毒青少年心理疏导、干预矫治注入专业力量,帮助其打开“心结”戒掉“毒瘾”。同时,全省法院持续深化青少年禁毒法治教育,省法院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深入基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开展“法护童心•守护未来”禁毒普法授课等活动,各地法院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提高警惕、远离毒品。

坚持协作联动共治,推动形成禁毒斗争合力。全省法院认真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依托审判职能,深度参与“清源断流”“除冰肃毒”等专项行动,积极与相关部门探索禁毒协作共治新举措。省法院针对“笑气”、丁烷等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严重的情况,深入开展课题调研,并就法律适用问题多次与公安、检察等部门会商研究,稳妥推进非法售卖“笑气”等案件审理工作。泰州法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对毒品犯罪前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涉毒人群开展常态化回访帮教和心理疏导,助其戒掉“毒瘾”。苏州吴江法院牵头卫健、医保等五部门签订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备忘录,构建患者身份审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加强麻精药品管理。

坚持治罪治理并重,有效促推毒品综合治理。全省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入排查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省法院将制发司法建议纳入毒品基层治理“小切口”实事项目清单,针对麻精药品管理、快递收寄制度落实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指导各地法院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0余份,推动有关部门、企业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省法院连续13年组织全省法院开展“6•26”禁毒主题宣传活动,融合线上线下,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深入人心。在今年禁毒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全省共有23家法院对30件毒品犯罪案件中的49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形成了强大禁毒声势,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省法院会同省禁毒委制作“人生Style,无毒每一站”地铁海报,以江苏禁毒吉祥物“苏大圣”的形象宣传普法小知识,营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围。各地法院纷纷开展禁毒法治宣传,通过组织法官赴社区、进企业等开展禁毒知识讲座,发放禁毒宣传材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清毒品危害,提升识毒、拒毒、防毒意识,筑牢禁毒安全防线。(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