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各类野生保护动物频繁现身城乡、野外及村落周边,随之而来的动物受伤、迷路、受困等意外情况也时有发生。6月以来,伊宁市公安局与群众携手救助多只野生鸟类,为野生小鸟们筑牢了安全屏障。
路遇受伤雨燕,民警紧急安置
6月7日,伊宁市公安局胡地亚于孜镇派出所执勤警力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一只无法站立、起飞的受伤野生鸟类,初步判定为雨燕。现场执勤民警、辅警立即采取保护性措施,使用纸箱将其安置于通风安全环境,避免二次伤害,并同步联系伊宁市环食药部门处置。经环食药部门专业人员现场鉴定,确认该飞鸟为北京雨燕,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检查,该雨燕伤势较轻,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了现场救治,待其休养恢复后即可放归自然。

警民暖心接力,救助红隼幼鸟
6月12日,伊宁市群众王女士在伊犁河南岸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野生幼鸟,因担心幼鸟无人照料发生危险,王女士妥善将其带至北京路与山东路交汇处,交予正在此处执勤的伊宁市公安局北京路街道派出所民警。接过小鸟后,执勤民警立即对幼鸟进行细致检查,确认其体表无明显外伤。为避免幼鸟受到惊吓,执勤民警找来纸箱为其制作了临时安置所,并迅速联系林草部门移交处置。经专业人员全面鉴定,该幼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目前,这只红隼幼鸟已被妥善安置于林草局野生动物救助站,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择机放归大自然。

群众捡拾受伤红隼,警民细心救治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捡到一只老鹰,它受伤飞不起来了!你们快过来看看!”6月18日,伊宁市群众王先生带着受伤猛禽到伊宁市公安局喀尔墩乡派出所东苑社区警务室求助。执勤警力通过斑纹、黄爪等特征辨认,确定这只形似老鹰的鸟类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见红隼翅膀受损、状态虚弱,执勤警力立刻找来纸箱遮光隔离安置,并同步对接林草局工作人员,将其送往救助站接受专业治疗。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生态平衡、守护生物多样性的关键载体。伊宁市公安局深耕生态警务建设,聚焦辖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生态安全巡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高效处置各类野生动物受伤、被困警情,精准落实救助、保护、放生全流程工作,全力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以“警察蓝”守护“生态绿”。(张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