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高温期,暑期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易发时段。为切实做好辖区暑期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及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压紧压实监护责任,筑牢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防线,6月16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司法局文化司法所深入辖区内十七中、南京路小学、重点水域周边,扎实开展暑期防溺水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真实溺水案例,直观讲解野外游泳、水边追逐玩耍、结伴野泳的巨大安全隐患,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安全保障义务、过错侵权责任等法律知识,明确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法定责任,告知群众因监护缺位、管理疏漏引发溺水事故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破除侥幸心理,让“防溺水、有责任、失责必追责”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普及防溺水“六不准”安全准则,细致讲解溺水自救、科学施救、报警求助等应急知识,着重纠正盲目下水、手拉手施救等错误危险做法,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做到不私自下水、不擅自结伴玩水。此次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辖区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和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夯实了防溺水安全法治基础,强化了法治保障,全力守护辖区未成年人暑期生命安全,筑牢平安法治防护屏障。(曹志勇 谢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