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劳调委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中卫市劳调委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本报通讯员 孟繁华

近日,陈某专程为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劳调委)送来锦旗,由衷感谢调解员化解一起僵持已久的工伤赔偿纠纷。

2024年5月,陈某经人介绍入职宁夏某公司,任职危化品运输车辆押运员。陈某日常工作严谨细致、履职尽责,严格恪守岗位操作规程。同年9月16日14时许,陈某在作业中更换车辆储存罐阀门时,不慎从车厢坠落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即刻被送往中卫市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膝关节前十字韧带完全断裂,后又赴自治区人民医院持续治疗。陈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往返医院多次治疗,无法正常生活工作。陈某多次与涉事公司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该公司态度强硬,刻意否认工伤事实,拒不履行法定赔偿责任。

此时,伤病缠身、失业无收入的陈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他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了与涉事公司的劳动关系,随后依规整理材料、启动工伤认定流程。2024年11月24日,陈某所受损伤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伤残九级。本以为手握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等法定依据,就能顺利拿到应得赔偿,涉事公司却依旧推诿,表面假意达成赔偿共识,到期后无故拒不履约。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陈某于今年5月中旬向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各项工伤待遇赔偿共计162297.04元,并向专业机构求助,帮助自己维权。

中卫市劳调委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员全面核查了证据材料,逐一核实陈某的受伤经过、岗位履职情况、生活状况以及涉事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晰界定双方法律权责。

进入调解环节,涉事公司依旧拒不认可工伤认定结果,不配合调解。调解员坚持法理相融、以案释法,向其出示法定工伤认定文书、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停工留薪期确认材料等有效证据,清晰列明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定赔偿责任,严肃告知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的法律后果与风险。

在调解员专业严谨的释法说理与耐心劝导下,涉事公司最终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处理本次工伤赔偿纠纷。相较于企业的消极态度,陈某也因长期的维权受挫、遭遇企业多次失信违约,对调解协商方式心存顾虑,不愿意接受调解方案。调解员充分共情陈某的艰难处境,耐心疏导负面情绪,解答法律疑问,详细讲解调解结案高效、稳妥、快速兑现权益的优势,逐步帮助陈某打消心理顾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调解员多轮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涉事公司一次性支付陈某工伤赔偿款10万元,终结本次工伤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