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四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精准摸排财产线索,创新运用“履行到期债权”执行方式,成功将四起案件的全部案款执行到位并及时发放,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保障民生的力度与温度。
四起案件均系被执行人梁某拖欠多名农民工劳务报酬所引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梁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裕民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全方位查询,并辅以线下实地调查,查明梁某名下确无足额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面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裕民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放弃,而是转变思路,拓宽财产查控范围,通过深入走访关联企业、核查往来账目等方式进行细致摸排。经多方调查核实,执行法官最终锁定了一条关键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梁某对某公司享有一笔已到期的合法债权,且该债权数额足以覆盖四起案件的执行标的总额。
为迅速兑现农民工的血汗钱,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向该笔债权的债务人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履行该笔到期债务的义务,并详细阐释了协助执行的法律规定以及擅自向被执行人清偿或无故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该公司充分认识到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性,最终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协助义务,及时将相应款项全额汇入法院指定账户。
随着到期债权的成功提取,四起案件的执行款项全部到位。执行法官随即启动案款快速发放机制,在完成必要的审批手续后,第一时间将执行到位的劳务报酬分别发放到四位农民工手中,这起困扰他们多时的“烦薪事”得以圆满解决。(宋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