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汪清县法院:土地承包引纠纷 暖心调解促言和

吉林省汪清县法院:土地承包引纠纷 暖心调解促言和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邻里是乡土守望相助的温情。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人民法院立足基层实际,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解纷与暖心并重,成功化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疏导、反复沟通,历时四个多小时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守护了淳朴乡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2016年12月,双方签订书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协议约定张某转包了王某名下的土地,租期从2016年至2025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届满为止,租金15000 元。2026年合同到期后,王某继续承包原土地。但近年来随着惠农政策持续落地、农业生产效益稳步提升,当地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王某认为,十年前约定的承包费标准已明显低于当前市场行情,遂向张某提出上调土地租金的合理诉求。然而,张某不同意租金调整并拒绝沟通。于是王某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另行与案外人孟某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案涉土地转包给孟某。案涉土地已由张某耕种完毕,因此王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土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梳理案件事实、并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深入了解矛盾根源与真实诉求。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王某称如今土地价值大幅提升,租金随行就市合理合法,而且自己经济困难、目前急需资金周转,多次主动联系张某沟通租金事宜均遭拒绝;张某则认为自2016年承包土地以来,案涉土地的直补款一直由王某领取,该补贴是针对实际耕种人的政策性补助,理应归自己所有。只要王某返还多年领取的直补款,自己愿意协商解除原流转协议、返还土地。

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原告想要继续转包土地,被告也想继续租赁,双方纠纷的核心是租金是否应当调整。围绕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坚持司法为民、调解优先理念,用接地气的语言、讲透彻的道理、算明白的账目,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从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逐条解读,到邻里和睦相处的乡土情理劝导;从十年前协议背景、当前市场行情的客观分析,到双方实际损失、合理预期的细致核算;从面对面沟通,到背靠背疏导,法官不厌其烦、情理交融,反复化解对立情绪、消除思想隔阂。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持续沟通、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心结、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小小一块地,连着大民生;一件纠纷,考验司法温度。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圆满化解,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为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汪清县法院将持续聚焦基层治理和民生关切,深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富实效的司法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