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你们操心了,拖欠的工钱我已经全部收到了!”6月2日,在拿到剩余工钱后的异地务工人员田某在电话中向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法官蒋伦余表示感谢。该起劳务纠纷在昭苏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调后督促”工作机制的推动下,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田某系异地务工人员,2024年9月20日,冯某雇佣田某在其承建的某项目从事水电安装工作,经双方核算劳务报酬共35550元,冯某先后支付了24600元,剩余10950元一直未付。讨要薪资无果后,2026年4月22日,田某将冯某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蒋伦余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具备调解基础,遂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展开庭前调解,冯某表示对所欠付劳务报酬属实,但以暂时经济紧张为由无力即时结清。法官从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角度耐心劝导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冯某承诺于2026年5月30日付清劳务费。
拿到调解协议的田某便返回外地继续务工,但约定期限届满后,冯某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这让远在异地的田某维权陷入了困境。2026年6月2日,法官启动调后履约督办机制,即刻联系冯某,向其释明履行义务的重要性,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强制执行、失信惩戒等法律后果,并说明田某外出务工谋生的不易以及讨薪艰难的实际困难。
在法官蒋伦余的释法督促下,当日,冯某一次性将剩余劳务费10950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田某,案件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庭前调解+调后督促”工作机制,发挥了审判前端的解纷优势,降低当事人的诉累,有效缓解了后续执行压力。接下来,昭苏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耕“庭前调解+调后督促”解纷化解机制,紧盯履行节点常态化跟进督办,以规范化举措解决“调解易、兑现难”的堵点问题,通过前端高效调处,后端靶向督促双向发力,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郭俊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