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南京法院涉少、涉老家事审判工作情况通报(2024—2025年)》。通报显示,两年间,南京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及涉老年人(家事)案件6895件,其中涉少家事案件2601件、涉老家事案件4294件。案件呈现出抚养纠纷占比高、新型涉老诉求增多等特点,同时调解撤诉率均超过60%,多元保护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案件特点:抚养因素突出,涉老继承纠纷近半
在涉少家事案件方面,该类案件占涉少民事案件的59.23%,2025年同比上升15.25%。其中,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等涉及“抚养”因素的案件占比较高,抚养费纠纷独占涉少家事案件的32%。此外,离婚纠纷中“隐性涉少”问题突出,部分未成年人成为父母矛盾焦点,被抢夺、隐匿的情形时有发生。
在涉老家事案件方面,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继承纠纷占比最高,达46.72%,无遗嘱或遗嘱效力存疑是主因。值得关注的是,2024-2025年一审审结的离婚诉讼中,涉老年父母出资权益保护的案件达743件。与此同时,老年人赡养需求正向精神陪伴和生活照料转变,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案件有55件,还出现了丧子老人主张隔代探望孙辈的3起新型案件。
调撤率:涉少涉老家事案件均超60%
通报显示,南京法院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审执全流程,打造专业化家事调解队伍,并视情邀请妇联、基层组织等共同参与调解。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涉少、涉老家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均超过60%,实现了实质性化解纠纷与一揽子解决问题的良好效果。
多元保护:绿色通道、心理干预、联合救助并举
南京法院创新构建了全方位的多元保护机制。一是建立“归并审理+质优快审”绿色通道,2024-2025年通过归并审理实现权益综合保护的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分别达1191人、248人。二是开展心理干预与情绪疏导,共为268名涉案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提供专业心理帮扶。三是强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合救助帮扶涉案未成年人366人、71万元,帮扶老年人128人、75.9万元。四是推动联动共治,共召开权益保护会议93次,发出司法建议15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18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975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4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2618份。
此外,还为61件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指定利益代表,通过特别程序撤销12人监护人资格;为740名老年当事人依法保障诉讼程序权利。(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