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小兴安岭“生态明珠”

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小兴安岭“生态明珠”

五月的丰林,松涛阵阵,绿意盎然。作为中国北方唯一的森林类型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这里84.7%的森林覆盖率,是小兴安岭生态屏障的核心支撑。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剑,以生态修复为盾,在法治轨道上书写着守护“生态明珠”的生动答卷。

“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生态修复的法治创新

“李某非法占用46.18亩公益林,毁坏林木93株,经评估造成90.67吨碳汇损失。”2025年冬,丰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为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画上句号。不同于传统“一罚了之”,检察机关推动的“补植复绿+碳汇认购”双轨修复模式,让生态修复有了“法治标尺”——被告人不仅要原地补种200株红松树苗,还需通过黑龙江自然和生态资源交易中心认购90.67吨“龙江绿碳”,弥补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这是伊春首次将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引入司法实践,也是丰林检察十年探索生态修复路径的缩影。

十年来,丰林检察依托“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协作模式,联合林业科学院伊春分院等专业力量,建立多处补植复绿,督促修复林地200余亩,补种树木400余株。在五营国家森林公园边缘,被违规开垦的林地经过“原地生物降解+人工补植”,红松幼苗已长至半人高。可见,生态修复不是简单的‘种树’,而是要让森林、湿地、河流重新形成完整的生态系统。

“数字赋能+协同共治”:公益诉讼的智慧升级

最高检在工作报告指出,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深化科技强检、数字检察战略。丰林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数字检察的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数字赋能“结合点”,运用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监督线索数字化新途径,同时充分依托与相关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目前,运用大数据模型成案4件,移送行政机关案件线索20余条,通过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既实现跨系统信息交叉验证,又推动跨部门数据协同治理。

“法治宣传+全民参与”:生态理念的深入人心

“现在连野生动物也时常出现在公路旁。”在丰林县游客的感叹背后,是法治宣传的潜移默化。丰林检察将普法课堂搬进红松林,在红松树下话法治,检察官结合“非法狩猎案”“盗伐林木案”等典型案例,向林场职工、游客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丰林县五营中学,“模拟法庭”审理盗伐红松案,学生们通过角色扮演,深刻理解“破坏生态就是破坏家园”。

十年间,丰林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讲,真正做到:法治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让群众感受到‘绿水青山’背后的民生温度。

丰林县人民检察院正以“只此青绿·守护公益诉讼”品牌为引领,推动“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机制向纵深发展,探索“生态修复+碳汇交易”市场化路径,构建“数字检察+全民参与”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正如原始红松林,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法治的力量,正让小兴安岭的“生态明珠”愈发璀璨,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丰林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