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争执酿风波 张家口蔚县检察依法不起诉 守护邻里和睦

邻里争执酿风波 张家口蔚县检察依法不起诉 守护邻里和睦

“我真的太后悔了,一时冲动犯下大错,特别感谢刘成(化名)的谅解,更感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面对办案检察官的回访,李军(化名)满是愧疚与感激。

一场因倾倒垃圾引发的激烈争执,一次失控的挥刀相向,让多年邻居反目成仇。本可能演变成两败俱伤的悲剧,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法理情相融的办案中画上圆满的句号,破裂的邻里关系也得以修复。

一时冲动起争端 邻里反目触法律

邻里相伴,贵在和睦。李军与刘成是多年的邻居,本该友好相处,但刘成随意在李军家墙后倾倒垃圾、泔水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不堪其扰的李军便上门找刘成理论,随即两人发生言语争执,原本细微的生活琐事,逐步升级为邻里矛盾。

争执发生后,刘成夫妇前往李军家中再次交涉,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情急之下,李军一时冲动致人受伤。案发后,经鉴定刘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军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以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主动认错获谅解 矛盾化解有转机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坚持“办案先解纷”,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深挖矛盾根源,梳理邻里纠纷始末。

案发后李军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冲动伤人的行为懊悔不已,主动向被害人致歉认错,积极承担赔偿责任。刘成在冷静过后,也坦言自己倾倒垃圾、泔水的行为确实做得不对,这件事也并非李军一方的责任,念及多年邻里情谊,刘成选择包容谅解,仅要求李军赔偿两万元医药费,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并且自愿出具谅解书,对李军的行为予以充分谅解。

双方当事人的真诚和解,为案件依法妥善办理打开了突破口,也为基层矛盾柔性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开听证明法理 依法不起诉显温情

一边是李军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另一边是李军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已获得被害人谅解。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既坚守法律底线,又能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公正抉择,成为办案检察官思考的核心问题。

为严格恪守司法公正、提升案件办理透明度,蔚县检察院依法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人员参与听证,全面听取各方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当事人双方也各自陈述了自身想法,听证人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充分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对李军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经严格审查后认为,李军的行为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被害人自身亦存在过错,秉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军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法理情护民生 邻里和睦重归于好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摒弃“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的机械司法模式,以化解基层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核心,精准平衡司法刚性与检察温情,既让当事人敬畏法律、谨记冲动违法的惨痛教训,又最大限度保全邻里情谊,防止民间小纠纷升级为社会大矛盾。

如今,在承办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隔阂、冰释前嫌。两家人互帮互助,刘成家有重物搬运的事,李军会主动搭手;李军家遇到小问题,刘成也第一时间帮忙,两家人用实际行动守护着这份失而复得的邻里情谊。

“邻里纠纷看似琐碎微小,却是关乎百姓幸福感、影响社区和谐的民生大事。”承办检察官这样说道。一纸不起诉决定,绝非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生动实践。

(记者 葛宁雯 通讯员 孙丽媛 侯少泽 刘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