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蔬菜之乡”寿光,一棵棵蔬菜从大棚走向全国餐桌的背后,不仅有菜农们起早贪黑的辛勤劳作,更有一套精准适配产业需求的司法服务体系默默保驾护航。作为全国首个以蔬菜产业命名的专业法庭,寿光市人民法院稻田人民法庭(“蔬菜法庭”)自成立以来,就锚定“专业审判+全面保护”的核心定位,把司法服务的“根”深深扎进蔬菜产业发展的土壤,用高效、暖心的司法实践,为寿光蔬菜这张“金名片”擦亮法治底色。近日,《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梁相斌,专访寿光市人民法院稻田人民法庭庭长王 春 红,从蔬菜品牌保护、涉农纠纷化解、产业法治保障等多个维度,详细介绍了蔬菜法庭如何通过定制化的司法服务,破解蔬菜全产业链上的法律难题,让法治成为寿光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后盾,为全国涉农专业法庭的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寿光经验”。

2025年5月8日,王春红(左一)在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现场征集合同示范文本意见
梁相斌:我们“蔬菜法庭”专业审判的效果如何?
王春红:针对蔬菜产品季节性强、储存期短、市场价格波动大等特点,“蔬菜法庭”将提升审判效率作为服务蔬菜产业发展的关键,专门为涉蔬菜纠纷开辟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绿色通道”,完善快调、快立、快审的“三快”机制,并联合执行局开展涉蔬菜案件集中执行,确保菜农权益及时兑现。
近年来,“蔬菜法庭”共审理各类涉蔬菜纠纷1650余件,确权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更令人欣慰的是,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从原来的57天大幅缩短至现在的28天,效率提升超过50%。这个“加速度”不仅体现在数字上,更体现在菜农的实际感受中。
以去年审理的“错割他人茼蒿”案为例,13名被告根据雇主要求,前往其大棚收割茼蒿,但因天黑路不熟,她们找错了大棚,错割了原告家的茼蒿。等到原告发现,为时已晚。尽管派出所出警调解,但双方最终还是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原告提起诉讼,要求13名被告赔偿茼蒿损失7500元。“蔬菜法庭”受理这起案件后,随即启用“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联系原告及13名被告到庭调解。原告当庭表示,自己种植的茼蒿长势很好,本来能有不错的收益。由于被告误割,未成熟的茼蒿只能低价出售,并且大量腐烂,给自己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故而坚持要求获得赔偿。被告们则纷纷解释:自己并非故意为之,平日里起早贪黑靠体力赚钱,工作本就难找,7500元是她们数日的辛苦收入,希望原告能够酌情让步……
眼见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我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与法官助理李艳秋分头开展工作。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我采取逐一沟通的方式,从中找到愿意参与调解、擅长说和的妇女,再与她们一起做其他被告的工作。与此同时,李艳秋那边也有了新的进展,原告表示已将部分被错割的茼蒿出售并获款4000元,因此他仅要求被告赔偿剩余损失3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这个案件以13名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000元并当庭给付的方式审结。
这起涉众型纠纷,原本牵涉当事人多、事实认定与责任划分复杂,极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耗费大量司法与时间成本。但依托“蔬菜法庭”对审理涉蔬菜纠纷所建立的“绿色通道”与“三快”专项机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当庭给付,仅仅用了4天的时间,不仅高效厘清了是非曲直,更实质性地修复了受损的邻里与社会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正是我们专业审判机制生命力和实效性最生动的体现。

2025年9月29日,王春红向大棚种植户请教种植问题
梁相斌:“蔬菜法庭”是专业法庭,也是人民法庭,我们如何做到既专业审理类型化案件,又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
王春红:这个问题刚好触及了我们工作的核心理念。在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根本保证,推动专业审判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具体来说,稻田法庭以寿光法院“七色天平”党建品牌为统领,创建了独具特色的“稻法蔬香”支部子品牌,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新路径。我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高标准建设集理论学习、业务研讨、风采展示于一体的党员活动室,将其打造为激发“党建+司法”双引擎的坚实阵地。秉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护公平、兴商贾、强三农”的工作思路,通过定期开展“田间地头”主题党日、涉农法律政策宣讲等活动,将红色力量注入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我们引导党员干警在纠纷调解、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切实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三农”的实际效能。值得一提的是,“稻法蔬香”党建品牌荣获了全省法院党建与业务融合创新竞赛二等奖。
在这一理念指引下,“蔬菜法庭”常态化组织巡回审判,精心挑选蔬菜买卖、土地承包、劳务雇佣等纠纷类别,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蔬菜市场、合作社。
崔岭西村是“崔西一品”品牌番茄的核心产区,种苗采购是当地种植户生产经营的核心环节,种苗合同纠纷也是当地高频易发的纠纷。为此,我们特意选取了一起典型的种苗买卖合同纠纷案,把巡回法庭开进了村里。
这起案件中,被告在2021年底向原告采购了6500棵黄瓜苗,却一直拖欠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最终诉至法院。庭审现场,我们没有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紧扣“种苗质量如何认定”“举证责任怎么分配”这两个困扰广大种植户的共性痛点,引导双方完成了充分的质证与辩论。经过现场耐心释法明理和入情入理的调解,双方最终当庭达成和解,被告当场付清了3000元种苗款,纠纷圆满化解,也给到场旁听的种植户们上了一堂沉浸式的法治公开课。
然而,这起案件的意义,远不止于案结事了。庭审结束后,我们及时延伸审判职能,为当事人和旁听群众普及种苗买卖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在大棚区及蔬菜交易市场发放《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委托育苗合同》等标准化示范文本,引导各方规范缔约、防范风险。在崔岭西村,种苗质量不仅关系到农户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影响“崔西一品”品牌的价值与声誉。在此开展巡回审判,旨在将司法服务前置至产业发展的源头环节,通过现场办案的方式,引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切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与地方特色品牌的可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蔬菜法庭”已开展巡回审判21场,把普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咨询、风险预警,引导菜农、收菜点、合作社合规经营、诚信交易,推动蔬菜产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梁相斌:据了解,蔬菜产业的深化发展,催生了很多新的经济业态、从业形态,万一出现纠纷怎么办?
王春红:随着“互联网+农业”、物联网技术的深度应用以及产业跨界融合的不断推进,寿光蔬菜产业已经催生出一系列充满活力的新经济业态和从业形态。这些新生事物在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了新型的法律关系和潜在的纠纷风险。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新型劳务纠纷类型。近年来,寿光市积极推动蔬菜生产技术的标准化、组织化输出,由寿光蔬菜协会等单位牵头组建了“贾思勰·新农人”联盟,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资质认证,并统一组织8000余名持证技术人员常年在全国各地从事技术指导和大规模蔬菜基地建设工作。这些“新农人”虽然持有协会认证的资质,并在联盟的统一安排下赴外地提供技术服务,但他们与协会、服务对象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特殊,既不完全等同于传统的劳动关系,也与一般的劳务派遣有所区别。当部分技术人员在外地完成服务后未能如期获得劳务报酬时,他们选择将蔬菜协会诉至寿光法院。“蔬菜法庭”在受理这批案件后,并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剖析了这一新型劳务模式背后的法律关系特质。我们通过细致的案件审理,厘清了蔬菜协会、“新农人”与服务对象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各方在不同环节中的法律责任。
这批案件的处理,其意义已经超出了个案纠纷的解决。我们不仅化解劳务纠纷,更推动规范新型经济业态秩序,构建涵盖合同规范、纠纷调解、诉讼指导等多维度的权益保障体系。这不仅有效维护了“新农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他们的创新创业热情,更为寿光蔬菜技术、标准和人才的全国化输出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我们的技术和人才能够更加安心、自信地走向全国各地,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从更深层次来看,这批新型劳务纠纷的成功处理,展现了司法在面对新业态、新模式时的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为类似新兴产业形态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经验。

2024年11月19日,王春红成功调解一起错割茼蒿纠纷
梁相斌:为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们的“蔬菜法庭”是怎么做的?
王春红:我们深刻认识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蔬菜法庭”在这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纠纷预防与化解体系。
我们联合果菜市场、蔬菜专业合作社和镇街综治中心,共同组建专业化调解组织,将多元解纷工作深度融入乡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独特优势,建立“网格发现—调解先行—司法确认”的工作闭环。通过广泛开展委托调解、互联网调解和线上法律咨询等工作,我们有效打通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
2023年,菜贩林某收购周边各村蔬菜,约定菜款延后结算,后拖欠多名菜农款项,共计28万余元,单笔欠款从800余元至2万余元不等。其间,菜农们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追讨蔬菜款,林某却始终避而不见,甚至将名下公司注销。我们在梳理证据时发现,菜农提交的100余份过磅单均未加盖收购单位印章,仅记载蔬菜种类与重量,并未明确单价及总价款。收货人的签字也五花八门,大多仅为姓氏或绰号,部分单据还因保存不当出现纸张破损、字迹模糊等情况。上述问题无法佐证菜品质量与对应价款,极大地增加了案涉蔬菜欠款数额的认定难度。
面对证据存在瑕疵、欠款数额认定困难的僵局,我们决定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菜贩林某到庭后,我们逐一对100余份过磅单进行核对,并依法制作询问笔录。林某对过磅单真实性予以认可,亦承认拖欠菜款的事实,但表示目前暂无资金支付欠款。我们当即向其释明拒不付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劝导其体谅菜农劳作艰辛,并结合其经济现状建议分期偿还欠款。经耐心调解,林某最终同意和解;菜农们也考虑到其实际资金困难,愿意给予还款缓冲期,双方达成两年内分期付清全部货款的协议,法庭依法为双方出具调解书。通过细致梳理证据、耐心释法调解,我们成功化解了这起可能衍生数十起诉讼的群体性纠纷,既切实维护了广大菜农的合法权益,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针对蔬菜产业专业性强、技术门槛高的特点,我们还联合寿光市蔬菜协会、种子协会及重点合作社,创新设立“蔬菜行业纠纷调解室”,共同签署《关于加强蔬菜行业纠纷调解的实施意见》。这一机制整合了资深法官、法律专家与农业技术专家三类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专业调解+技术指导”双链解纷模式。截至目前,我们已通过这一模式成功化解各类专业纠纷410件,确认权益标的额970余万元。
通过这些实践,我们切实感受到,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仅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本文图片由寿光市人民法院提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5月上(总第225期)总编辑访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