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去年审结涉数据类案件951件

南京法院去年审结涉数据类案件951件

人民法治网江苏讯  2025年,南京法院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将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作为护航数字经济发展的突出抓手,取得明显成效。4月24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度涉数据案件审判状况,同时介绍全市法院涉数据案件的审判数据、机制创新及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25年南京法院共审结涉数据类案件951件。其中,民事案件829件,涵盖与数据采集、开发、使用相关的技术合同纠纷503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283件、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纠纷35件、人格权纠纷6件;刑事案件122件,其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占103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犯罪18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件,彰显了严厉打击数据犯罪、坚守数据安全底线的司法导向。

从案件特点看,新型数据纠纷不断涌现,数据要素类型涵盖数字孪生、人工智能训练数据来源、地理信息GIS数据等,事实认定与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刑民交叉特征凸显,数据犯罪手段技术化、产业链化倾向明显。例如,在某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被告人利用“撞库”技术对非法获取的信息进行批量筛选、匹配并出售,形成了“购买—加工—出售”的网络犯罪产业链。此外,消费数据纠纷占比突出,覆盖食品、医疗、物流等多个民生领域,维护平台数据真实性成为规范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

2025年4月,南京数据资源法庭正式揭牌运行。该法庭聚焦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保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在裁判理念上,南京法院坚持“数据分类施策、严格保护、价值平衡”,构建差异化保护体系。在一起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强调数据交易的实质在于整合应用价值,推动从“数据交付”向“价值交付”的认知转变。

在规则创新方面,南京法院在既有法律框架下大胆探索。在涉“生意参谋”侵害数据权益纠纷案中,法院首次运用对大数据产品分层分类保护、惩罚性赔偿及刺破公司面纱的司法模式:对构成商业秘密的核心数据予以商业秘密保护,对未达标准的数据集合以数据权益进行保护,为数据权益纠纷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范式。

为破解数据案件技术事实认定难题,南京数据资源法庭制定专家库运行章程,首期聘任12位咨询专家,与知识产权诉讼技术调查官互补协作。在一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篡改政府招投标数据案中,法庭启动专家库,聘请网络安全、电子数据鉴定专家对技术架构、入侵路径等出具调查意见,有力支撑了案件事实认定。

法官同时指出,当前涉数据审判面临的四大问题:数据权属界定模糊、新兴业态监管滞后、技术事实认定困难、企业数据规范意识薄弱。对此,南京法院建议市场主体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强化安全保护技术手段,尊重数据权益边界,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数据法治环境。(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