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

青岛: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

4月21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青岛市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和制度供给短板,积极推动促进类立法,着力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

聚焦“经略海洋”,以立法服务保障“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海洋是青岛最大的特色和优势,海洋产业是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重要板块。2025年,推动出台《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立足青岛海洋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创新设置“产业发展”专章,对10个重点产业分别规定其发展方向、发展措施和责任部门等,将“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全产业链布局深远海养殖”等一批具有青岛特色的举措首次写入法规。在海洋新兴产业方面,加强综合施策,推动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能级提升,促进海洋药物、生物制品及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在海洋传统产业方面,针对产品附加值较低、产业链条延伸短等问题,通过制度设计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延伸,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转型升级。在海洋未来产业方面,着力强化前瞻性布局,突出数智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支持开展智能超算、深海资源开发,推动构建海洋电子信息全产业链,促进海洋人工智能大模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同时,针对海洋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等短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建立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跟踪对接、评价激励和联合服务机制,促进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体,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以立法助力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

聚焦“数智赋能”,以立法激活数据要素新引擎。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引擎。为进一步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制定《青岛市数据条例》,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目标,构建符合数据要素特征、具有青岛特色的数据基础制度。针对数据供给不足,提升数据资源规模和质量,推动数据规范化采集、标准化治理,促进各类数据汇聚融合。针对数据资源开发不足,推动数据高价值应用,以场景需求为牵引,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针对数据流通不畅,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针对数据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完善数据保护措施,强化数据权益保护,筑牢数据安全防线。针对产业发展能级不足,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数据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构建全链条、生态化的数据产业发展体系,以立法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今年,青岛市将紧扣创新型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加强新兴领域制度供给,推动制定《青岛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围绕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态培育、应用场景拓展、安全监管保障等方面,前瞻性谋划制度措施,完善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推进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物流配送、应急救援、文旅消费等低空应用场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集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