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法院开展判后回访工作 以司法温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海口龙华法院开展判后回访工作 以司法温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孙笑梅法官团队专程前往被告张某住所,开展涉未成年人同居关系抚养纠纷案件判后回访工作,实地核查裁判履行情况,细致了解未成年子女生活、监护现状,以严谨司法举措、温情司法关怀,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案系一起同居关系抚养纠纷,原告(孩子母亲)与被告张某未登记结婚,双方曾订立婚约,后因感情纠纷解除婚约。双方共同生育一儿一女,目前儿子由原告抚养,5岁的女儿由被告张某独自抚养。原告认为,被告张某存在不当交往行为,可能对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法院受理案件后,严格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及意见,依法组织庭审。庭审过程中,原告申请被告张某的前女友出庭作证,证人当庭陈述,认可张某在情感方面存在不当行为,但明确表示,张某对女儿悉心照料、关爱有加,从未实施忽视、恐吓、暴力等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够切实履行对女儿的日常照料责任。

庭审期间,承办法官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目标,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试图通过协商方式妥善化解抚养权争议,减少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但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张某坚决不同意放弃女儿抚养权,担心调解后无法正常行使探视权、再见不到女儿。法院综合考量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成长环境、生活习惯,结合双方抚养能力、监护态度及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依法驳回原告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张某曾对其他案外人存在不当言行,考虑到该行为可能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潜在隐患,依法对张某进行训诫,督促其深刻反思自身行为、及时整改,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回访现场秩序井然,5岁的孩子情绪稳定,主动领着法官一行参观自己的房间,展示个人物品及绘画作品。面对法官的亲切询问,孩子积极回应,主动依偎在父亲身边,其生活状态平稳有序,能感受到充分的关爱与照料。被告张某在回访笔录中郑重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法院训诫要求,深刻认识自身行为不足,自觉规范自身言行,摒弃不当行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以耐心与陪伴为孩子营造安稳、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全力守护孩子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案件审结并非司法保护的终点,判后回访是延伸司法关怀、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重要举措,更是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从法律条文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关键环节。该案中,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未简单“案结事了”,而是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放在首位,对于案件中发现的潜在风险,主动开展判后回访,全面排查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隐患,细致了解其生活、学习及监护情况,跟踪裁判履行效果,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严格落实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判后回访机制,细化回访流程、拓展回访范围,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深度融合、协同发力,以更严谨的举措、更有力的保障,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谢春梅 孙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