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2026年乡村(农牧民)“法律明白人”暨“专职人民调解员”示范培训班圆满结业

新疆昭苏县2026年乡村(农牧民)“法律明白人”暨“专职人民调解员”示范培训班圆满结业

3月27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2026年乡村(农牧民)“法律明白人”暨“专职人民调解员”示范培训班在县委党校举行结业仪式。来自全县各乡镇、村(社区)的80名骨干学员经过为期一周的集中“充电赋能”,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顺利结业。

本次培训旨在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看得见、问得着、用得上”的基层法治队伍。课程设置紧扣农牧区实际,采取“理论授课+案例解析”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合同篇,草场土地纠纷调解技巧、牧区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展开。

结业仪式上,昭苏县司法局为学员代表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对11名“优秀学员”进行了通报表扬。会议指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是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力量,希望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化解基层矛盾、服务各族群众、推动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

在交流发言环节,来自洪纳海镇的学员代表布丽得尔春·恩特马克分享道:“这次培训不仅让我学到了法律条文,更教会了我怎么用‘土话’讲清‘法理’。以后有了矛盾,我也能更有底气地帮他们评理说法了。”

近年来,昭苏县持续深化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357名,已完成全覆盖轮训工作,357名基层法治骨干接受了系统化、实战化的跟踪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普法宣传、矛盾化解、基层治理的专业能力。

下一步,新疆昭苏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将持续健全“选育管用”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法治队伍真正成为扎根牧区、服务群众的法治“生力军”,确保这支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景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