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人民法院托格拉克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依托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调解优先、速调速裁、当庭履行,一日内高效调处三起纠纷,涉案金额共计50余万元,全部实现当场调解、当场兑现、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在一起借贷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因资金周转问题产生矛盾,诉至法庭后对立情绪较大。法庭调解员吾里太·艾仙第一时间启动“立审执联动”程序,在立案阶段提前介入调解,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细致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耐心释法明理、疏导对立情绪,同时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多角度协调推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避免当事人二次奔波、防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庭依托联动机制简化兑现流程,督促被告现场一次性履行付款义务,40万元案款当场全额交付,真正实现矛盾就地调、纠纷快化解。
在另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中,承办法官康建紧扣“立审执联动”核心要求,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前、庭中全流程。针对被告资金暂未到位、原告急于回款的实际情况,康建精准开展调解工作,向被告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向原告说明协商解决的便捷优势,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完成6万元款项给付,原告合法权益即时得以实现,有效减少诉讼环节、降低诉讼成本,实现审判效率与执行效果双提升。
同日,克某与奴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在法庭顺利化解。承办法官迪丽拜尔·穆义丁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立足“立审执联动”高效解纷优势,摒弃“一判了之”的办案思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核查合同细节,从法律规定、公序良俗、邻里情谊等多角度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不懈协调,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现场全额支付10万元款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托格拉克人民法庭始终以“高效便民、实质解纷”为目标,持续健全完善“立审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立案引导、先行调解、案件审理、快速执行无缝衔接、一体推进,最大限度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兑现效率,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石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