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维权陷困境 法庭调解暖人心

老人维权陷困境 法庭调解暖人心

本报讯 (通讯员 邹倩) “谢谢你们!我原以为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法院不仅帮我追回,还把钱送到了我家,真是太贴心了。”近日,接过永宁县人民法院杨和法庭法官送来的第一期案款,年逾八旬的张大爷激动不已。

2017年4月,租住在张大爷家隔壁的马某夫妇以购车为由,向张大爷借款5万元,因是邻里关系,张大爷未让对方书写借条。马某夫妇陆续偿还部分款项后,仍欠1.5万元未还。不久后二人搬离,张大爷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只能托人打听、电话催要,却屡屡碰壁。后经了解得知,马某夫妇已经离婚,二人分隔两地,并以种种理由推诿还款。一次,张大爷辗转找到女方家中,当面索要欠款,但对方情绪激动,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处理,警察调解也未果。眼见希望一次次落空,要回欠款成了张大爷的心病。

2025年12月,张大爷走进杨和法庭。考虑到张大爷年事已高、文化程度有限,且借款时被告未出具借条,老人难以独立完成规范的诉讼文书,法庭立即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指导。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将张大爷的口述转化为条理清晰的书面诉求;对模糊的细节,反复核对;对晦涩的法律术语,用张大爷能听懂的语言解释。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一份诉求明确的民事起诉状成形。张大爷拿着这份文书,感慨道:“我心里一下亮堂了,知道该告谁、该要多少钱了。”

立案后,法官联合村委会、综治中心迅速开展调查,确认二被告已离婚且确无一次性偿还能力。为免去张大爷的奔波之苦,法官决定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在张大爷家中,法官与当事人围坐而谈,一边安抚张大爷的情绪,一边结合被告在接警记录中的表述,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承认了借款事实,表示愿意还款。

经协商,双方达成分期偿还协议:由二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欠款1万元,男方承担30%,女方承担70%,自2026年2月起按月分期支付直至结清。

近日,第一期案款到账,考虑到张大爷行动不便,法官将2000元案款送至老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