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风暖,普法正当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内蒙古通辽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党支部干警走进辖区育新集市,以“摆摊普法、流动发单、现场答疑”的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用司法力量守护百姓“钱袋子”,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
集市上人头攒动,烟火正浓,是普法宣传的好阵地。法庭干警布置普法点位,悬挂宣传横幅,将精心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单页、普法手册,发放到过往群众、沿街商户手中。干警们用通俗语言+直白案例,讲解日常消费中的法律要点,讲听得懂、用得上的干货,让群众在赶集购物的同时,收获法律知识。活动现场,针对群众关心的网购退换货、食品药品安全等高频问题,法庭干警面对面回应群众咨询,从“买到问题商品怎么办”到“商家拒不退费如何维权”,群众问得实在,干警答得清楚,普法效果实实在在。


此次集市普法活动,既面向消费者普及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知识,也向商户宣讲诚信经营、守法合规要求,共同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今后,南郊法庭将持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普法宣传融入基层、融入日常,用司法服务守护民生福祉,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徐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