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3月11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司法局坎苏司法所组织市监干部和综合执法队成立“消费者维权宣传服务队”,走进辖区商超、药店、餐饮等经营场所开展以“法雨春风入商超 诚信消费法护航”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辖区经营户送上一份丰盛的“普法大餐”。

在活动现场,消费者维权宣传服务队向经营户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经营户普及安全保障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知识,助力消费维权。服务队每到经营场所检查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灭火器是否过期,逐一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检查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现象,针对各经营户提出的消费纠纷、合同争议等问题,服务队员耐心解答,还手把手教消费者识别商品真伪,分辨计量小妙招,引导经营户遵守从业道德,杜绝消费欺诈行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此次活动将法治宣传与消费者民生需求紧密结合,有效提升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强化了经营户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的责任意识。活动现场为经营者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受益群众130余人。(吐尔洪·都拉提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