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班实录1: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张巍主任讲授“商事调解原理及适用”

2026年3月6日上午,湘潭大学商事调解理论与实务公益研修班的第一场讲座,在湘潭大学法学学部西附一楼会议室举行。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张巍,以“商事调解原理及适用”为题作专题培训。

本次讲座由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部长李喜莲教授主持。来自全国法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企业以及高等院校的近200名学员参加研修。

讲座伊始,张巍主任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强调了加强商事调解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她将本次分享内容分为四个部分:调解成为跨境争议解决首选的原因、调解的基本内涵、调解的实务操作,以及我国商事调解的历史地位。

一是“为什么商事调解是解决跨境争议的首选”。张巍主任指出,商事调解契合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发展趋势,符合各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需求,因而受到广泛认可。同时,商事调解不仅是一项制度安排,更体现了中华文化中“以和为贵”的价值理念。她引用“冤家宜解不宜结”“一只碗不响,两只碗叮当”等民间俗语,生动阐释了商事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文化根基。

二是“调解是什么”。张巍主任提出,根据《新加坡公约》规定,商事调解是指在调解员协助下,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的过程,具有专业化、国际化、规范化等基本特征。通过与人民调解的比较,张巍主任进一步阐明了商事调解在工作依据、目标定位、服务对象、运作方式等方面的独特性,并指出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承担着过程控制、服务提供、问题解决、和解监督等多重角色。

三是关于“调解实务”。张巍主任详细阐释了商事调解的四大基本原则,即自愿、中立、保密与结果他定。同时,她还系统介绍了调解的一般适用程序,包括准备阶段、开场陈述、事实调查、争议界定、协商讨论与最终达成协议等环节,并明确了各阶段调解员的工作目标与核心任务。

四是“我国商事调解的历史地位”。通过回顾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历程,张巍主任指出,2025年12月《商事调解条例》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商事调解已迈入新阶段。未来,商事调解组织的发展应以“向内扎根、横向联动、向外拓展、市场导向”为基本路径,持续推进专业化与市场化建设。

本次讲座张巍主任系统梳理了商事调解的理论基础,深入剖析了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为与会者提供了全面深刻的认识,也为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