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开展“石榴花”普法宣传活动

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开展“石榴花”普法宣传活动

在第116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5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开展以“妇女权益保护”为主题的“石榴花”普法宣传活动。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50余名妇女职工代表齐聚一堂,共赴这场春日里的“法治之约”。

活动伊始,“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法官化身普法老师,以“妇女权益保护”为宣讲核心,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聚焦大家关注的劳动合同签订、“三期”保护等重点内容,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相结合,从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到女职工维权的高效救济途径,专业严谨又通俗易懂的讲解,仿佛春风化雨,滋润着每一位在场妇女的心田。

“法官,如果在孕期被无故调岗,该怎么办呢?”“如果未设置哺乳室,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在互动环节,大家纷纷就自己关注的法律问题踊跃提问。法官耐心倾听,作出专业、细致的解答,逐一送上“维权指南”,用专业化服务化解大家的“心头事”。活动最后,法官向大家介绍了“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的运行机制及服务职能,并呼吁大家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位妇女同胞。

“以前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今天真是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维权知识,也了解到‘石榴花’这样暖心的组织。”活动参与者许小会感慨道。(古丽尼沙·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