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拒绝校园欺凌暴力 护航青春向阳而行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拒绝校园欺凌暴力 护航青春向阳而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严防范校园霸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深入通北林业一中,开展以预防校园霸凌、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中,民警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核心条款,结合校园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明确校园霸凌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民警围绕校园霸凌的界定、表现形式、现实危害与法律后果,系统解读法律关于欺凌、殴打、侮辱、恐吓、传播谣言、团伙滋事等行为的约束与惩戒规定,清晰告知学生:未成年人并非“法外之地”,实施霸凌行为同样要承担训诫、矫治、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引导学生认清行为底线,敬畏法律、严守校规、友善相处。

民警结合法律要求,向学生普及自我保护、依法求助、远离霸凌的具体方法:教育学生不做施暴者、不做旁观者、不做受害者,遇到欺凌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家长,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倡导同学间文明交往、理性化解矛盾,自觉抵制暴力、远离不良习气,主动参与共建和谐校园。同时,民警向学校提出法治安全建议,推动落实校园欺凌防控、早期干预、家校协同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