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蕾) “这下我有钱做手术了。”春节前,正在外地接受治疗的申请执行人张某通过代理律师,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帆转达谢意,感谢他半个多月的协调,让自己那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的18万余元赔偿款在2年多后终于到账了。
2023年,张某因患白内障在银川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病情持续加重,不得不辗转外地多家医院继续诊治。张某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诉至金凤区法院要求赔偿。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医院未按期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帆了解到张某仍在外地住院,急需资金维持治疗,其代理律师情绪焦急,希望法院尽快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与此同时,医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资金周转困难、日常运营支出较大等原因暂时无力一次性付清,若账户或设备被查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生计将受到影响。
面对双方的困境,杨帆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前往医院实地调查,核实其经营状况和资金情况。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杨帆多次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张某的代理律师说明医院的现实困难,争取其理解;另一方面督促医院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履行义务。
经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可行方案,法院先行划拨医院账户部分资金,以解张某的燃眉之急,同时解除对医院基本账户的冻结,保障其日常诊疗和工资发放。杨帆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助力医院履行债务。1月底,医院将剩余款项全部汇至法院账户,张某收到全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