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信访人刘某紧紧握住宗某的手,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一桩因借款人意外离世而陷入僵局的2.8万元借款纠纷,在法院信访窗口工作人员的倾力调解下圆满化解。这起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解开了困扰刘某多日的心头疙瘩,更显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2022年1月27日,刘某出于信任,出借2.8万元现金,由李某出具借条,宗某以见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事实上,这笔款项的实际用款人是宗某,李某只是代为出具借条,但碍于情面,三方并未就实际用款关系签订书面协议,为后续纠纷埋下了隐患。
借款到期后,因李某迟迟未偿还欠款,刘某于2025年5月12日将李某诉至新源县人民法院。2025年5月20日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李某负责偿还该笔借款。本以为此事就此尘埃落定,未曾想天有不测风云,调解协议生效后不久,李某突发意外不幸离世,原本约定好的还款事宜瞬间陷入停滞。
手握生效调解协议,却因债务人离世而不知该向谁主张债权,刘某陷入了手足无措的境地。在一筹莫展之际,刘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新源县人民法院信访窗口寻求帮助。“法官同志,这可是我的血汗钱,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接待室内,刘某的声音里满是焦虑与无助。
信访工作人员接到刘某的诉求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信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工作人员在与刘某沟通中得知,在之前的通过查阅调解案件卷宗调解过程中,宗某曾当场向刘某作出“这笔钱我来还”的口头承诺。这一关键信息的发现,让案件迎来了转机。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宗某,向其详细说明案件现状以及刘某的实际难处。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从法律层面入手,向宗某释明相关责任,虽然其在借条上的身份是见证人,但作为实际用款人,且在调解过程中作出过还款承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理应承担还款义务。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宗某最终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全部2.8万元的还款责任,双方当场达成书面还款协议。至此,这起因借款人离世引发的群众烦心事圆满化解。
近年来,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信访工作流程,创新矛盾化解方式,用耐心、细心和责任心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力量,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