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司法局商户地司法所:快捷便民化纠纷 权益保障暖人心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司法局商户地司法所:快捷便民化纠纷 权益保障暖人心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工钱的事解决好。”拿到劳务报酬的郑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连声道谢。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司法局商户地司法所联合商户地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劳务报酬纠纷,及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情还要从2025年9月说起,马某承包沙湾市某加工厂相关工程后,雇佣姜某、郑某两人从事铲车作业,双方约定月工资9000元,工期自9月25日起至10月8日止。工期结束后,经核算马某需支付姜某、郑某工钱合计12200元,但马某却迟迟未兑现报酬,双方矛盾逐渐激化。

无奈之下,姜某、郑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考虑到纠纷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且案情相对清晰,司法所第一时间启动快捷便民调解通道,联合辖区派出所组建调解专班,迅速联系马某到场调解。

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先安抚双方情绪,随后仔细核对用工协议、工时记录等证据,厘清案件事实。工作人员拿出姜某、郑某带来的用工协议和工时记录,仔细核对每份证据,向马某逐一拆解其中的法律关系。虽然马某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但针对拖欠工钱的行为,工作人员向其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劳务报酬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拖欠报酬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耐心倾听马某的实际困难,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马某当场向姜某足额支付应得劳务报酬;针对郑某的工钱,马某出具书面欠条,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并在欠条中注明了逾期支付的责任。工作人员依据“合同履行监督”要点,告知双方将对欠条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至此,这起劳务报酬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沙湾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快捷便民调解机制,鼓励更多调解员主动担当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服务“联络员”,同时加强与多部门的联动,聚焦群众的劳务、邻里等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以高效调解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马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