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敦化市法院:警惕“交友陷阱” 勿入“甜蜜圈套”

吉林省敦化市法院:警惕“交友陷阱” 勿入“甜蜜圈套”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假意介绍对象实则诈骗钱财的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了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该案件中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王某本是朋友。王某作为大龄单身青年,其婚事一直让家人忧心。赵某得知后,谎称自己孤儿院一起长大的朋友李某单身,长相漂亮且性格温顺,可介绍给王某,王某欣然应允,却不知已落入赵某精心编织的“甜蜜圈套”。

此后,赵某假冒李某,以谈恋爱名义与王某聊天。取得信任后,赵某编造“需要看病、办理出孤儿院手续、疏通关系费”等理由,多次向王某索要财物,共计78900元。王某多次提出与李某见面未果后,其家人察觉异常并报警,“交友陷阱”这才浮出水面。此时,诈骗所得均已被赵某挥霍。案发后,赵某被抓获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还王某15084.35元。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赵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同时返还了被害人部分被骗钱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依法没收扣押的作案工具,并要求赵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退赔被害人损失。宣判后,赵某服判息诉,目前一审已生效。

法官表示,本案中赵某利用与王某的熟人关系降低其警惕性,虚构李某身份建立信任,编造紧急事由骗取钱财。婚恋介绍本是好事,赵某却将其异化为骗取财物的工具,不仅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还严重扰乱了社会诚信体系,影响恶劣。法官提醒公众,为规避“甜蜜陷阱”,需增强法律意识与防范能力。对介绍人及被介绍对象的基本信息,要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切勿仅听信一面之词;未充分了解对方前,尽量避免大额经济往来;对方频繁索要财物时,应立刻中止联系并核实情况;一旦发现可能被骗,要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董祉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