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学费就“换马甲” 这不是经营失败而是诈骗

收了学费就“换马甲”  这不是经营失败而是诈骗

74名家长预存了32万元课时费,等来的不是开课通知,而是机构被物业清退的消息。经营者张某翔在被清退前仍在收钱,被清退后还谎称“第三方团队接手”,试图继续行骗。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典型案例。

图片由AI生成

“换马甲”却换不掉刑事责任

上海松江区检察院审查发现,张某翔早在2023年11月就开始拖欠物业费、租金和员工工资。2024年1月,物业已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函》。

明知门店即将关停,他仍以“长期课包大优惠”为诱饵,收取74名家长32万余元,转头便把钱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发放工资。更荒唐的是,他要求员工用个人账户收取培训费,刻意让学费脱离监管。

家长报案后,公安机关起初没有立案。检察机关介入核查工商材料发现,张某翔口中承接课程的“第三方团队”星某公司,实际由他本人控制。所谓第三方接手,只是他用来继续欺骗家长的 “换马甲”套路。

2024年12月,检察院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随即立案侦查。2026年4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翔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类似“接盘”不止一起

类似套路不止一例。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2026年办结了一起新型合同诈骗案。“职业闭店人”顾某、韩某接手经营良好的教培机构后,以“温水煮青蛙”的形式将门店拖垮。他们一边忽悠原店主支付20万元“转让补偿款”,一边用低价课疯狂收割学员学费转入个人账户,等门店被拖垮后抽身。

承办检察官认为,二人在接手机构前就已开始谋划闭店事宜,其行为带有明显诈骗目的。最终,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与此同时,最高检披露的一组数据值得关注,诈骗类案件在依申请启动的立案监督案件中占比较高,部分典型案例刑民交叉特征突出,行为人刻意制造民事纠纷外观,逃避法律责任。

教培机构“跑路”案件,很容易伪装成正常经营失败。机构持有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还有过往授课记录,从形式上看,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只是遭遇市场风险;实质上,部分经营者收款之初就没有履约打算,借正常经营的外壳实施欺骗。

对消费者而言,有几个风险信号值得警惕,机构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要求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学费、推出限时特惠大力推销长期大额课包,遇到这类情形,一定要冷静审慎、三思而后行。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已开通家长端,在该平台选课缴费,学费将纳入资金监管账户。一旦机构出现经营异常,家长可依据合同申请退还未消耗课程的费用。主动选择正规监管渠道缴费,远比事发后搜集凭证、艰难维权更为稳妥。

(本稿综合自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