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以案促和”化解群体性物业矛盾

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以案促和”化解群体性物业矛盾

物业费缴纳起纷争,业主物业对簿公堂。2025年11月,新疆博乐市某小区涉及30户业主的群体性物业纠纷案件引发关注,业主因不满服务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因欠费经营承压,双方矛盾持续升级。近日,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依托智慧司法平台赋能调解,创新“依法说理、以案促和”模式,成功促成双方和解,既保障了业主与物业的合法权益,更以司法力量助力基层治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该案起因于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集中不满。30户业主联合反映,物业公司存在服务态度恶劣、小区公共区域垃圾杂物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环境卫生状况堪忧,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时长已达1年半。而物业公司则反诉,称该批业主拖欠物业费累计超3.2万元,导致公司运营资金短缺,进而影响服务质量,双方陷入“服务缩水—欠费加剧”的恶性循环,最终物业公司将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诉至法院。

博乐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敏锐察觉到该案涉及人数多、矛盾具有典型性,若能妥善化解,不仅可解决个案纠纷,更能形成广泛的宣传警示效应,助力规范辖区内物业行业服务秩序。为此,法院打破传统办案模式,主动介入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博乐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两大智慧平台的作用,将其作为调解工作的“导航仪”与“智囊团”。通过系统梳理、分析多起同类权威案例,承办法官精准把握此类物业纠纷的核心裁判观点,为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法院积极搭建多方沟通平台,邀请物业公司负责人、2名业主代表、2名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确保各方诉求充分表达、有效沟通。

在调解法官的耐心疏导与法理阐释下,调解工作实现从“劝和”到“依法说理、以案促和”的升级。一方面,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向物业公司明确其在小区维护、安保巡逻、清洁保洁等方面的法定义务,有针对性提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的整改建议,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对业主反映的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在72小时内完成整改,对公共设施维护建立“24小时响应、48小时处置”机制;另一方面,向业主清晰解读其享有优质物业服务的权利,以及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法定义务,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维权。

最终,双方当事人深刻认识到纠纷根源及自身权责,达成和解协议:30户业主在调解协议签订后15日内分批次补缴所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则郑重承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环境卫生问题限期清零,并建立业主满意度反馈机制,确保服务投诉24小时内响应、7日内办结。此次调解仅用5个工作日便高效化解了群体性矛盾,较常规诉讼程序平均缩短20余天,大幅节约了司法资源,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民法院深化诉源治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智慧赋能+多方联动+以案释法”的调解模式,不仅为30户业主解决了实际居住困扰,也帮助物业公司理清了经营与服务的权责边界。更重要的是,法院以个案调解推动行业规范,向社会传递了依法履约、理性维权的法治理念,为规范物业行业秩序、构建和谐社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注入了司法力量。(恽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