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法庭调解化纠纷 弥合亲情促和谐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法庭调解化纠纷 弥合亲情促和谐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西戈壁法庭通过“情理法融合”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姐弟之间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双方修复了亲情的裂痕。

案情回顾:土地承包费引矛盾,血脉亲情起裂痕

原告沙某与被告阿某是一母同胞的姐弟,沙某在村里有8.4亩土地,这片土地一直被原告弟弟阿某及弟媳耕种,却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承包费用。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无果,直到2019年双方在村委会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支付2019年之前的土地承包费共计10000元。然而,被告只支付了5000元,剩余承包费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也未将土地归还原告。双方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原告无奈之下把被告诉至沙湾市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亲情为桥解心结,暖心调解促团圆

西戈壁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沙某与阿某系姐弟关系,秉持着“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运用“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然而双方矛盾过于激烈,调解无果,最终只能开庭审理。

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不只是一桩简单的土地承包纠纷,其核心是亲情纽带的断裂与修复问题。一纸判决虽易,却可能彻底斩断姐弟之间的亲情。因此,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土地有价,亲情无价,一场官司可能造成三代人的隔阂,为了这么一点利益,伤和气不值得。”承办法官从情、理、法三个层面耐心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把涉案土地归还给原告,并支付了拖欠承包费。一场激烈的矛盾纠纷在西戈壁法庭既专业又有温度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家人之间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是协商与调解,而不是对簿公堂。此案的成功调解,如同一束阳光照进了当事人的心里,融化了多年的心结,也挽救了濒临破裂的姐弟关系。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西戈壁法庭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努力守护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让法律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特列吾古力·阿依特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