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院和社区的工作人员,由于事故给我的身体带来残疾,以至于家庭困难,之前遇到的问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想到你们还亲自到家里来,帮我把困惑解决了,谢谢你们!”居民张某说道。

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数字监督模型,成功发现数条涉及辖区民生案件线索。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承德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当事人张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经了解,得知张某多年前因生产事故造成高位截瘫、肢体一级残疾,从此丧失劳动能力;妻子也为二级残障人士,无劳动能力,庞大的医疗费,使生活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随着年龄的增长,老无所依的窘境越来越突出,由于其行动不便,法律知识匮乏,虽然有起诉对方的意愿和想法,但又无诉讼能力,属于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帮扶对象。
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张某家的特殊情况,迅速启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程序二者衔接机制,采取一站式诉讼服务,一边为张某提供法律咨询,一边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与垦区法院沟通,争取案件能够优先受理、快速审理。法院在收到检察机关的民事支持起诉书后,经核查,同意了张某的诉求请求。
12月5日,检察官联合法官、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对张某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健康状况、经济来源、生活开支、债权债务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刘欣副检察长向张某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因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足额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符合救助条件。”张某激动地说:“你们把法律服务送到了我家,感谢国家有这么好的司法救助政策,感谢检察机关有这么一心为民的好检察官!”
残障人士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与帮助。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国家司法救助二者衔接机制,高效、平和地为困难职工群众解决纠纷,将矛盾遏制在萌芽状态,不因漫长的诉讼执行过程而陷入绝境,这是一个从程序到实体、从法律到生活的一种保障途径。通过与社区的紧密协作,整合了检察与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形成帮扶合力,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发现”、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的转变,有效提升检察为民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此次上门评估的情况,依法加快对张某司法救助申请的办理进度。同时,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应用法律监督模型,扩大数据来源,细化研判规则,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常态化协作机制,让大数据更好赋能法律监督。不断拓展检察为民的广度和深度,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群众。(刘欣 刘创 鹿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