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法治进校园”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法治进校园”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八小学,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为主题,通过多媒体教学为全校师生送上一堂“法治营养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在课堂上,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裴蕾庭长以多媒体教学为依托,结合真实案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剖析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法律后果及防范措施。她通过案例解析、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多元化形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欺凌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针对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裴蕾庭长特别强调,新法将校园欺凌的处置从“校规层面”提升到“法律层面”,明确欺凌行为将依法承担警告、罚款、拘留或矫治教育等法律后果。她总结提炼“三不三要”自护口诀——“不沉默、不参与、不冷漠;要留证、要团结、要自信”,鼓励学生勇敢说“不”,科学应对欺凌。活动引发师生强烈共鸣。学生们表示:“原来法律就在身边,我们以后要像口诀说的那样,用法律保护自己!”校方对课程给予高度评价:“这次法治课内容专业、形式新颖,为校园安全建设注入了法治力量。”

此次授课是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法治进校园”系列实践活动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学校、家庭、社区的协作联动,通过常态化法治宣传、典型案例解读、模拟法庭体验等形式,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让法治阳光照亮青少年成长之路,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