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顾海英工作室”里,墙上“耐心疏导依法调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以和为贵”等标语格外醒目,展现着工作室的服务宗旨。近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顾海英接待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过细致梳理债务脉络、精准解读法律条款、巧妙搭建情感桥梁,帮助两位原本关系融洽的老邻居消除误解、重建信任,最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理清“债”线,明察秋毫
2021年9月,袁某向刘某借款15万元,约定2025年5月前付清。然而,借款到期后袁某仅偿还了2万元本金及利息,刘某多次催要均无果,无奈之下来到法院寻求调解。
在调解室里,原告刘某情绪激动,被告袁某也面露难色。袁某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拖欠,9月之前每月都按时支付2000元利息,只是近期突发家庭变故,资金周转困难,故未能按期还款。
顾海英先将双方情绪安抚下来,然后仔细查看借条内容,确认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她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耐心倾听着原告的担忧——年龄大了担心借款打水漂;也理解被告的困境——家庭原因导致被告承受着很重的经济压力与心理负担。

以法为基,以情为桥
在调解过程中,顾海英先从法律角度入手,向双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明确合法的借款关系受法律保护,同时也指出若利息约定超出法定范围,超出部分不受法律支持。她结合借条细节,向被告解释利息计算的依据,让她清楚自己的债务责任。
同时,因原、被告在借款前是邻居,关系非常好,顾海英便从人情角度切入,劝说原告换位思考,考虑被告的实际困难,在还款期限和利息上做出适当让步;又鼓励被告积极面对债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以诚意取得原告的信任。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在法律和情理的平衡中逐渐放下对立情绪。

敲定方案,握手言和
经过近两小时的沟通和协商,在顾海英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并适当降低部分利息;被告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原告主动拥抱了被告,并鼓励她坚强面对家庭变故。至此,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在顾海英的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顾海英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多年来,她始终秉持“依法调解,以和为贵”的理念,穿梭于各类民间纠纷之间,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细腻的情感洞察和高效的沟通技巧,化解了三千余件民间借贷、邻里矛盾、家庭纠纷等案件,成为群众心中值得信赖的“和事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责任与担当。(顾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