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职责,近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军与公益诉讼部门人员组成“巡林工作组”,前往保民农场开展检察长巡林工作。
巡林组一行在保民农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巡林,重点巡查了是否存在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时对秋季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开展及责任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向农场工作人员了解了林区基本情况、安全隐患及工作困难。
李永军在巡林过程中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林草资源的保护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通过森林经营和特色产业发展,增加林草资源总量,提高生态质量。
下一步,洮北区检察院将从四方面发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防火责任落地落实,细化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强化森林资源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砍伐树木行为;聚焦生态环境破坏整治,严肃惩处非法倾倒垃圾等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本次秋季巡林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洮北区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林长制巡林工作,落实林长制工作内容,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型发展提供优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