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听代表委员建议 厘清监管职责之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检察院:听代表委员建议 厘清监管职责之证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健康管理职责的听证会,邀请二位省、市级人大代表及四位政协委员参与到会。听证会上,省级人大代表针对行政机会提出所接触的法律法规对监管职责没有清晰规定,向检察机关提出办案的同时加强释法说理力度,利于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的建议。政协委员提出办案的同时也要从利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出发,维护驾驶员应当享有的权利。

会上,巴彦县检察院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听取了代表和委员的建议,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未持健康证上岗存在的危害,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应当由主管部门履行监管之责,详细的阐述了法理、情理。检察官表明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是为了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会上,巴彦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听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保护公共利益,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