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分局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9月12日,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召开9月法制例会,分局副局长王兆元、李柄璋及各业务警种参加会议。
会上,对《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进行详细解读,总结了前期工作成效,分析了当前存在问题,并就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对于群众报案,必须做到“三个当场”,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作出相应决定,并向报案人说明理由,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要压实法制员审核监督责任,明确审核职责清单,细化法制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的审核要点,提升法制员履职能力。
三要锚定能力提升,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破解执法队伍 “本领恐慌” 问题,构建分层分类培训机制,确保培训精准对接岗位需求,提升培训实效,切实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