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仅依法打击犯罪分子,还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在我心灰意冷之下,向我伸出援手,让我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日前,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进行回访时,63岁的被害老人宋某感激地说。
2024年5月7日晚,在辖区咸阳湖当夜间巡逻保安的宋某值班巡逻,负责维持咸阳湖沿岸秩序,防止有人夜间至禁钓区域垂钓。晚7点30分左右,宋某发现垂钓者张某正在禁钓区钓鱼,宋某便走上前对其违规钓鱼行为进行劝阻,并告知尽快收拾渔具离开,没想到张某态度蛮横不配合,言语恶劣,宋某见其情绪激动,便没有与其纠缠,和同事离开了现场。
半小时后,宋某和同事巡逻又到此处,发现张某还在继续钓鱼,工作责任心强的宋某便继续上前对其进行劝阻,张某不仅不听劝阻还对着宋某辱骂、殴打,导致宋某右侧第6-8前肋骨折,经法医学司法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5年2月6日,经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被害人宋某经济损失2万5千余元。
张某过激的行为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宋某的生活却依旧充满艰辛,宋某本就家境贫寒,和妻子二人主要靠这份巡逻保安的工作来维持生计,因为这次被殴打受伤后,已经63岁高龄的宋某已无力再胜任保安的工作,夫妻二人的生活愈加拮据。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宋某的困境,在安抚、鼓励宋某的同时,主动向其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引导其提交司法救助材料。接到申请后,秦都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这笔饱含温暖与希望的司法救助金很快交到了宋某的手中。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冷暖,一头系着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将继续深耕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情,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检察官宋冰说道。(程倩雯 杨益帆)